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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十年变迁 经常项资本项各有不同

2015-7-23 6:54:06东方财富 【字体:

2009年,提出了外汇管理改革“五个转变”:第一,是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第二,是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第三,是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第四,是从“有罪假设”转变
到“无罪假设”;第五,是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初衷是为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因为可兑换放开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国际收支平衡,而在过去,因为“宽进严出”的资本管理体制,导致国际收支市场化调节机制失衡,国际收支长期保持“双顺差”,外汇储备不断积累。

  改革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是汇改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外汇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五个转变”是我国外汇管理改革总的指导原则。

  2009年,外汇管理部门在全面开放的经济框架下,重新审视外汇管理工作,明确提出了新时期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五个转变”:第一,是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第二,是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第三,是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第四,是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第五,是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

  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相对应,共同构成一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体部分。从外汇管理角度来说,这两者也各有不同。

  经常项目

  回顾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经历了严格管制、逐步放松、到最终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过程。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我国经常项目外汇收支规模迅速增长,2014年达2.79亿美元;在外汇收支的“总盘子”中占比大,2001年以来,年均占比达到70%,是我国外汇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逐步降至国际认可的合理标准以内。目前已连续三年低于3%,2014年为2.1%。

  1996年底,我国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只要交易真实、合法,对外支付就不予限制。

  因此,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在防范风险与促进贸易之间取得平衡。

  2012年8月和2013年9月,外汇局相继推出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这两项改革通过整合法规、简化单证、取消事前审批等方式有效促进了贸易便利化,同时通过建立系统、强化事后监测和风险监管、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等方式,加强了风险防范,从而有效地实现了防风险、促便利的有效结合。

  截至2014年6月30日,外汇局累计取消了65项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占比超过全部审批项目的73%;已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近700件。

  2014 当年共计取消外汇管理行政审批项目5 项,新发外汇管理法规 28 件,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88 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外汇管理法规框架。这5项审批事项包括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金融机构的外方投资者收益汇出或者购汇汇出核准,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结汇、购付汇核准与外汇登记核准、境外上市外资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

  其次,在加强风险监控方面,截至2014年底,外汇局已将监管视线从 58 万家名录内进出口企业集中到 13 万家重点监测企业,截至 2014 年末,动态调整了 3811 家 B 类、C 类企业,注销了 2.7 万家名录内企业。

  2015 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的主要思路是 :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进一步创新监测核查方式,提升非现场监测分析能力,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机制。有序应对跨境资金波动,强化风险预警和防控。

  资本项目

  对比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我国的资本项目还未完全实现可兑换。但是,最近的十年,我国一直为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断努力。直到今年3月,人民银行表示会在2015年内实现可兑换。从这个角度来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所面临更大的挑战。

  2014年,我国资本和金融项目流入25730亿美元,同比增长47% ;流出25347亿美元,同比增长80%;顺差382亿美元,同比下降 89%。

  十年来,资本项下外汇管理改革聚焦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完善外债管理,加强资金流动监测;拓宽资金跨境流动渠道,稳步推进金融投资的开放等。

  首先,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面,实际上管制基本已经放开。比如,最近几年里,对境外上市、外国投资者境内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等方面,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大幅简化业务手续和审核材料等。

  其次,外债方面一直是管控比较严格的领域。但是在2015年也有重要的突破,在深圳前海、北京中关村以及江苏张家口进行外债宏观审慎试点。

  此外,为了配合金融投资领域的跨境资本流动渠道的进一步放开,外汇管理方面也不断的简化流程。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数字,截至2015年6月39日,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获得投资额度审批的机构共计132家,投资额度899亿美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总额度3909亿元人民币,涉及7个国家和地区共132家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截至目前共有273家机构,755.42亿美元。

  6月27日,在2015年陆家嘴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打通个人跨境投资渠道,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2))试点;完善沪港通,推出“深港通”;修订外汇管理条例,取消大部分的事权审批,建立有效的适合监测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提高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我国资本市场的便利性等。

  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外汇管理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改革攻坚,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大力发展外汇市场,强化风险防控。

  防范资本流动的冲击成为2015年外汇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继续推动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加快构建宏观审慎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外汇市场发展;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推进外汇储备创新运用,进一步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等。

(责任编辑:DF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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