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浑水公司“新东方通过加盟粉饰财报”的指责,俞敏洪 曾回应称,浑水的报告将新东方的“粉刺”扩大成了“癌症”。不过
7月18日,俞敏洪面对媒体首次回应,一方面承认子品牌存在21家加盟学校,且加盟费用纳入了新东方综合财务报表,另一方面则否认这些加盟学校自身的营业收入被纳入财务报表。
但随后新东方发布的官方声明中披露的加盟费用收入,却和以单价来推算的21家加盟学校的总收入,差距非常大。
按照新东方的官方声明,在2010年财年和2011年财年中,新东方已确定来自合作机构的授权费和培训费分别为3.5万美元和24.9万美元,分别占当年总营收的0.009%和0.045%。
声明同时披露,公司自2010年起才开始尝试加盟形式。也就是说,新东方两年通过子品牌加盟获得的收入共28.4万美元。
然而,据新东方负责泡泡(POP)少儿教育加盟的张姓管理人员向腾讯财经透露,每家泡泡学校的授权费为三年80-120万元人民币,且须一次性付清,培训费每年十万元,则要另交。
按照授权费平均每家90万元计算,19家泡泡少儿学校授权费收入共为1710万元,加上2家满天星品牌的加盟学校,以及另算的培训费,21家加盟学校的授权费和培训费合计收入应超过1800万元人民币。按今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6.3849计算,约为282万美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数字接近新东方官方声明中28.4万美元的10倍。
此前,针对腾讯财经提出的新东方为何未在财报中具体体现加盟收入的问题,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曾经短信回应称:“比例太小,不超500万(美元)。”而官方声明中的28.4万美元,则距离500万美元的数字非常遥远。
由于新东方的官方声明中仅披露了2010财年和2011财年的数字,未披露2012年财年以来的加盟收入,因此,不排除存在21家加盟学校集中在2012财年(2011年6月1日-2012年5月31日)签约,而前两个财年加盟数字非常少的情况。
对此,腾讯财经向新东方相关负责人询问2010财年、2011年财年以及进入2012财年以来分别的加盟学校数目,但对方拒绝透露,仅回应称正在接受美国证交会(SEC)调查,目前处于静默期,“领导层该回复的都已经回复。”
据媒体报道,美国律师事务所GlancyBinkow&GoldbergLLP已经向加州中部地区的美国地区法庭提起该诉讼,代表在2009年7月21日到2012年7月17日之间购入新东方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个人或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