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央行发布消息称,自2015年9月15日起,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对银行流动性管理给予了更大的自主权,“总体上来讲,有可能使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水平在原有的基础上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所以,有人讲(平均法考核)具有降准效果,也可以这么说”。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则表示,存款准备金考核由时点法改为平均法,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应对突发性支付的超额准备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流动性存在一定缺口时可以释放一定的流动性,但在当前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情况下,此次改革基本不会对市场流动性造成影响。
记者注意到,网上有段子评论称,此次新的存款准备金考核方法,并不代表某人每月孝敬老妈的钱少给了,而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也表示,网上有关新的考核方法相当于变相降准1%的说法,是一种曲解。
改革顺应金融机构呼声
所谓平均法考核,即维持期内,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据了解,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至今,我国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实行时点法考核,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需每日达到法定要求。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目前,主要经济体央行均采用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平均法考核方式给予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上更多的便利性,但也对中央银行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采取小步审慎推进的做法,对存款准备金实施平均法考核的同时,辅以日终透支上限管理。
根据央行要求,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即维持期内每日营业终了时,金融机构按法人存入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
对此,马骏表示,新的考核方法主要效果是允许银行有更大的灵活性来管理流动性,也有利于减少对市场利率的冲击。新方法参考了国际惯例,也顺应了近年来许多金融机构的呼声。这是酝酿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一项改革。
上述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存款准备金考核标准由每日达标改为平均达标,既可以为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提供缓冲机制,增强灵活性,也有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为货币政策操作框架转型创造条件。
“变相降准1%”说法不准确
对于存款准备金考核办法的改变,有观点认为,这是央行变相降准1%。
但网络上有人并不认同“变相降准”的说法。其举例称,每个月我孝敬我妈2000元,有一天我妈说,“哪个月你手头紧少给我一点也行,但你一年孝敬我24000元不能少,而且每个月也别少于1900元。”于是你们就传说我每月变相少给我妈100元,你们咋想的?
对此,马骏表示,有评论认为,此次改革相当于是变相降准1%,这是对此次存款准备金考核办法改革的曲解。这次改革是考核方法的改革,不是降低法定存准率。
为什么不能将允许透支1%理解为降准1%?马骏举例称,某大行的法定准备金率为18%,这次考核改革之后,该银行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就不需要每天都达到18%,而可以是今天17.5%,明天18.5%,只要日平均达到18%就可以了。同时,新的考核方法又设置了一个底线,要求每天的银行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17%,即允许透支1%。允许某些天透支1%,并不代表每天都可以透支1%,因为某些天透支了,另外几天的存准就必须高于法定要求,才能保证日平均达标。
此外,某股份制银行资深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考核办法的改变,增加了银行在流动性管理方面的自主性,但具体能达到多少(类似降准)效果,需要相关部门测算,目前无法明确。
同时,上述银行资深人士表示,这次考核办法的改变,不会产生战略性影响,某种程度上,其影响还不如取消存贷比来得多。实际上,之前取消存贷比也并没有产生太大影响,原因在于,目前经济形势下,银行面临的问题是贷款需求不足。
马骏称,新的考核方法与降低法定存准率一个百分点对流动性的影响是不同的。对某些银行来说,新的考核办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囤积流动性的倾向,从而可能降低超额备付金,释放出一部分流动性,但对整体流动性的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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