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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江镇“最牛”楼房占路超建 政府已喊停

2013-7-1 7:52:28东方财富 【字体:

  广东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人社所修建的办公楼,因侵占沿河公路修建且随意加高楼层而被群众举报。仁化县政府2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对建房业主发出停工通知,业主必须办理好4至7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仁化县长江镇新市场的双车道、5米宽沿河大道,被一栋在建楼房占据了约一半的路宽,令过往群众十分不便,“究竟是什么楼房这么牛,可以占据公共路面建房?”

  记者在到位于长江镇沿河大道的现场看到,靠近锦江的该栋楼房已经修至了5层楼高,正在修建的楼房占用了近半路面。路上堆放着大量砂石等建筑材料,原本就不宽的道路,到了该处更显得狭窄拥挤,行经此处的行人、摩托车无不小心翼翼。有群众告诉记者:“这栋占用公共道路修建的楼房是政府和商人共同兴建的,有一部分将作为商品房对外发售。”

  长江镇镇政府、仁化县人社局、仁化县住建局在回应记者质询时答复称,这块地原本是用来建设公厕的。“由于长江镇政府财政较为困难,长江镇上届政府为了美化河堤两岸的建设以及完善新市场的公共设施,故以土地置换的形式通过招投标来建设公厕。2010年8月12日,长江镇政府与中标者郭建钦、谭昌润签订了《长江镇河边公厕建设合同》。合同规定,其中一楼116平方米建三间商铺及二楼的116平方米建公厕归政府所有,政府不出资。三楼以上,由中标者开发建设。”

  记者从回应材料上看到,“由于在该宗地建设公厕,受到了附近长江信用社职工的极力反对,对信用社职工的生活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且新建公厕距现有旧公厕只有100米左右,当地政府认为再新建公厕没有必要。”因此,“2012年10月,长江镇政府把原有合同修改为”共同兴建长江镇人社所办公用房的协议“。”人社所建七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7层1680平方米,立项申请于今年1月31日批复,报建手续正在办理中。

  至于为什么修建楼房要占用公共道路?当地相关部门表示,“由于拟建的新楼距长江信用社现有职工住房较近,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建大楼向河边方向缩出1.5米。按仁化县建设局的设计要求,该栋楼房超出了用地红线范围大约0.5米。经长江镇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在不影响河边步行街5米宽路面的设计要求情况下,同意人社所办公用房超出红线范围0.5米建设,并将此意见上报了仁化县住建局和人社局,住建局和人社局均没有提出异议。”

  在接到记者对此事的情况反映后,仁化县相关部门目前已对该违规建房整个过程进行排查,并立即做出了整改措施:长江镇规划建设办于6月26日对建房业主发出停工通知;业主办理好四至七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仁化县住建局也将在7月1日对施工工地现场执法,纠正违章建筑行为。

(责任编辑:DF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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