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县域地区的存贷比仅为57.6%,比县域以上地区低17.2个百分点,县域资金外流问题仍较为严重。截至2012年末,我国仍然有1696个乡镇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其中绝大多数位于西部地区。这是财政部金融司昨日在财政部官方网站披露的一组数据。
这组数据表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依然薄弱。事实上,截至2012年末,中央财政已累计向全国2249家农村金融机构拨付补贴资金36.21亿元。从政策效果看,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财务稳健性,调动了金融机构到偏远地区设立网点、拓展服务的积极性。2008年以来,全国已有近900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主要为县域经济、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但是,财政部称,由于农村经济基础依然薄弱,农村金融业务成本高、利润低、风险大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仍然不足,与“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不匹配。农村金融发展的体制、司法、信用等环境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农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研究完善财政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好地撬动金融资源回流“三农”。
就具体政策,财政部表示,将继续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的积极性;根据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情况,研究完善政策内容,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支小的积极作用。
同时,研究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结合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适时总结和完善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前提下,突出重点,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
此外,财政部称,将调动地方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积极性,形成中央和地方良性互动的格局。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划分,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结合当地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减轻中西部地区财力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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