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食药监局公布了2014年第四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告:14家经营主体被罚。其中,一经营者因销售假药被处十年禁入药品生产经营领域;一家药业有限公司的分店因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而被吊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更有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张家边商场及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山南朗药房等知名企业分别因销售“菌落总数”不合格的肉松蛋糕食品及销售劣药“清凉油”而被处罚。
14家经营主体被罚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公示的。据榜单显示,14家被罚经营主体中,有6家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2家涉及食品餐饮违法,4家涉及药品违法经营,1家涉及医疗器械、1家涉及经营不合格酒类。所有被罚主体中,罚款金额最低的为60元。
而位于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青云路42号第二层之一的中山市华宝莱保健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664625 法定代表人姓名:易正华)就因经营不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鱼腥草护眼贴”“烧亮专用护眼带”等医疗器械而被罚款3万元;同样,位于中山市南区恒美白石环工业区富民三路86号的陈文天也因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准限量的食品“酸菜”被判罚款3万元,两者均为榜单中的最高罚款。
一经营者被罚十年禁入药品生产经营领域
除此之外,位于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大道45号的中山市板芙宝燕商行经营者吴燕葱(《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602832838)则因销售“儿童幸福伤风素”等假药一批被判“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而位于中山市东升镇连园新街6号的中山市益丰药业有限公司华济堂分店(违法企业名称:中山市益丰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2000000467441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进)则因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被吊销了中山市益丰药业有限公司华济堂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粤DB76023698).
两家知名企业上榜
据榜单显示,14家被罚经营主体中不乏壹加壹、海王星辰这样的知名企业。其中,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港城路1号1-4层的广东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张家边商场就因销售“菌落总数”不合格的肉松蛋糕食品被处没收销售的“富锦发呆黄金肉松蛋糕(香菇肉松馅)”及没收违法所得:963.27元。而位于中山市南朗镇南冲路1号首层的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山南朗药房则因销售劣药“清凉油” 被处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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