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这是中央制定的第一个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
据了解,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推进工作已有10余年,目前,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高达93%。
“剩余未实施聘任制的事业单位大致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参公的事业单位人员,二是部分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推行的难度比较大。”6月18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目前推行的职员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加速事业单位的去行政化,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
加大行政领导人员改革
在我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推进10余年后,如今开始覆盖到行政管理人员。
1999年召开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多数事业单位将推行聘用制度,对行政领导岗位实行招聘、任命、选举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直到2002年才出台了《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此后的8年,我国一直着手力推这一制度。2010年,我国聘用制度推行范围继续扩大,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0%。
但是,最近几年里,该比例一直未有太大变化,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是93%。也就是说,4年的时间该比例仅仅提升了3个百分点,改革推动的难度越来越大。
很明显,此次《规定》的出台则是要进一步明确聘用制在事业单位中全面实施,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就目前而言,全国有事业单位110多万个,工作人员3000多万人,行业众多、类型复杂,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事业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各不相同,对领导人员的管理既要提出共性要求,也要兼顾个性差异。
为此,中组部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制定《规定》总的考虑是按照“先整体立规、后行业完善”的思路,采取“1+X”模式,建立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具体而言,先制定涵盖“进、管、出”环节的《规定》,对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在此基础上,再由中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研究制定体现行业特点的具体管理办法、各省区市党委制定市以下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提出符合行业和当地实际的管理措施和改革具体要求,增强针对性、有效性。
“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实行的都是选任和委任,聘任制的很少,今后就是要加强这部分改革,明确区分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实行什么样的制度。就目前而言,市场化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大部分都已经实行聘任制,但参公事业单位一般都是委任制。”6月18日,一位接近相关部委的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不仅局限于基层一线员工,更要覆盖到行政领导人员,弱化行政级别是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改革的核心。
记者了解到,《规定》对领导人员管理“进、管、出”各个环节分别作了详尽的规范。
完善并启动职员制试点
弱化行政级别是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改革的核心,那么,推进管理岗位职业制则成为下一步改革的关键。
早在今年年初,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就曾针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强调,深入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并启动职员制试点。
多年来,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常被划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三大类,事业单位职员制则是针对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提出的一种新型人力资源管理思路。
据了解,事业单位职员制早在20年前便有此提法并有意推进,但改革的进展速度非常缓慢。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我国公共服务最主要的提供者,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事业单位职员制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改革思路。比如,局长、处长等领导称谓在我国沿用已久,是国家干部身份的一种象征,但在实行职员制之后,这种称谓将由“职员”统而代之,由职位管理制度取代原来的身份管理制度,层级分明的行政级别将被取消。
“推进事业单位职员制的主要目的在于加速事业单位的去行政化,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建立了一个独立且更顺畅的职业发展通道;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职务挂钩过于紧密的困境。”上述业内人士强调,职员制早年就已提出,但进展缓慢,目前虽有部分事业单位已按职员制进行工资核定,但后面依然标注有相应的级别,岗位的概念非常模糊。
记者从某些已经实施了职员制的高校了解到,该制度实际上并非是建立在真正的岗位价值基础之上,在将管理人员纳入这些所谓的 “岗位”等级之中时,重点考虑的仍然是工作年限、职务高低等因素,而并非这些人实际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难度。
比如,有的高校实行的 “三等十级”职员制只是笼统地分了高级职员岗位、中级职员岗位以及初级职员岗位,后面分别对应不同的等级;但对这三类职员岗位却只有宽泛界定的上岗条件和需要承担的大体职责,并没有将所有的管理岗位梳理出来,更不是基于岗位评价工具确定管理岗位的价值。
也就是说,大部分职员制工资体系只是原来的职务工资体系的一种翻版,这样的结果依然是岗位观念不强、岗位管理体系不健全,最终导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也就很难做到位。
“就目前而言,官本位的现象非常严重,必须加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此类改革,推行职员制旨在从管理人员队伍中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竞争机制,更重要的意义就是有利于取消官本位。”竹立家强调称。
据了解,关于事业单位职员制的整体设计思路及其具体管理问题,国家暂未出台明确的制度和政策,这将成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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