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末,国家审计署发布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认为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重大经济决策上,存在问题。 一是,2009年至2013年,中国信保在财政部明确批复不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开办国内投资保险,累计承保11.08亿美元,已发生赔付1.74亿元人民币。
二是,至2014年2月,中国信保公司本部3家营业部和3个驻外工作组、31个二级网点的设置,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同意和保监会批准。
三是,至2013年末,中国信保在未按规定报经财政部批准的情况下,承保5个对高风险国家中长期出口信用险项目,承保金额累计3216.33万美元。
四是,2009年至2013年,中国信保海外租赁险项目中开办的部分业务与向财政部报备的内容不符,已发生赔付1585万美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司本部及江苏、浙江、上海、宁波等分公司,涉及资产676.25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95.48%,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中国信保是2001年设立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公司资本金从设立之初的4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71.61亿元。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资产总额708.23亿元,负债401.31亿元,所有者权益306.92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00.51亿元,净利润15.4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公司经营绩效和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完善了重点岗位监督制约等机制,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审计也发现,中国信保在经营绩效、风险管控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一些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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