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将建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支持跨区域合作机制
导读
产业转移特别强调了中西部与东部开发区的联动。意见指出,长江中、上游省市按“一带一路 ”、向西开放等战略的要求,与东部开发区建立协同跨区域联动机制和合作联盟。选择建
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推进正在加速。
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以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开展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以下简称“示范开发区”)建设工作。
这意味着长江经济带建设,在产业转型推进上,将在以示范开发区为空间载体布局。文件显示,该措施主要为引导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和分工协作,促进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吴传清分析称,对于长江沿线来说,如果能增加示范开发区的牌子,有利于争取科高新项目布局,且有利于争取上级政策。对于国家层面,以开发区为抓手,将有利于从宏观层面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沿线的产业转移。
加速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措施
意见显示,依托长江经济带现有合规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规划建设示范开发区;以示范开发区为引领和示范,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优化升级,逐步形成以示范开发区为主、省级开发区为辅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示范区的主要任务包括,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承接国际、沿海产业转移,带动区域协调发展;产城互动,引导产业和城市同步融合发展;低碳减排,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开发区;创新驱动,建设科技引领示范开发区;制度创新,建设投资环境示范开发区。
其中,产业转移特别强调了中西部与东部开发区的联动。意见指出,长江中、上游省市按“一带一路”、向西开放等战略的要求,与东部开发区建立协同跨区域联动机制和合作联盟。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引导企业向示范区集聚,促进人口归流、本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将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发展建设公共企业研发平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建设国际科技合作中心,增强长江经济带产业竞争力。根据意见,长江经济带各省(直辖市)将推荐2-3家符合条件的开发区。
上述政策是对201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细化和落实,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幅提高服务业比重。
而在此次发布的意见也指出,示范开发区还将承担制度创新的任务,示范开发区将加快对上海自贸区27项改革措施的复制、推广和落地,打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带动长江经济带更高水平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力。
减少沿线产业无序竞争
申报的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将带来哪些利好。长江经济带沿线某省份发改委人士分析,最直接的是,申报上的沿线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又会增加一块示范开发区的牌子,有利于招商和再争取一些政策;对于国家层面来说,有利于全流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减少沿线产业的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
吴传清也表示,目前许多地方省级开发区都想往高新区方向转型,也都在抢夺一些高新产业项目入驻,而增加“示范开发区”的牌子,不管是对于地方招商,还是对于产业转型升级都是有很大利好。国家引导地方做示范开发区探索,应该会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相应的评估机制。
比如,意见提出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建立低碳循环经济试点和生态园区,推动流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保护长江生态;选择建设示范开发区,建立低碳循环经济试点和生态园区;选择示范区,引导企业向示范区集聚,促进人口归流、本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些对于地方来说都是利好,至于如何落到实处也是挑战。
吴传清表示,产业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一项长期和系统的工程,地方政府招商除了做“加法”,也要做“减法”,合理规划布局产业,避免高污染产业,也避免“一阵风”的同质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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