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长朱小丹2日主持举行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广东自贸区)建设等事项,会议通过《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的功能布局。
会议称,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按照先行先试、协同推进、法治引领的要求,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粤港澳经济合作新模式、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切实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将广东自贸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的功能布局,《方案》提出,要加快构建与国际高标准对接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体系和公平竞争市场机制,建设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合作平台,打造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完善配套监管及税收环境。会议要求,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要突出广东特色和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落实。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5年4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广东自贸试验区涵盖三大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深圳前海自贸区和深圳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珠海横琴自贸区),总面积116.2平方公里,立足面向港澳深度融合。
(责任编辑:DF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