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在全省发改系统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信用记录和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在项目审批核准、招标核准、项目确认、财政资金分配、审核转报、合理用能审查、行政监督检查等职权中,全面查询应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信用记录,将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内容,实施联合奖惩。
据悉,浙江省将进一步完善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应用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在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服务、项目审核、资金分配中依法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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