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省近日出台《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办理完善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通知》,要求各地把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土地利用和供应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用工难、融资难、用地难,是现阶段民营经济遭遇的“三大难”,其中用地难是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据相关部门调查显示,山西省的工业用地指标一般优先供应国有项目、重点工程和大型项目,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就是有项目、有资金,也往往拿不到土地指标,使得项目很难落地。
为此,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办理完善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通知》,今后,民营企业在土地利用和供应方面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政府将主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用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或修改调整时,要统筹考虑解决民营企业项目用地相关问题。适时修改和调整市级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时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问题;有关部门将通过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取闲置费、原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土地,优先安排民营企业使用。
针对一些民营企业自身资金不足、运行乏力的情况,山西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与民营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共同举办企业。同时,对已办土地手续,利用原地、原址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提高容积率的情况,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此外,山西还将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按照不同工业类型的一般经济周期、产业特点等,设定不同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对符合国土资源部规定的行业目录的工业用地,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限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缓解企业的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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