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这意味着,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将成为解决停车难和稳定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
停车产业是一个极具发展前景的产业。随着汽车在我国的普及,城市停车泊位的缺口越来越大,如果仅靠政府投资,根本无法弥补停车缺口,只有通过走产业化的道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另外,停车产业还能带动停车设备行业、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目前,我国的停车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整体发展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存在停车场定性不准、产权有待明晰、管理体制有待改革以及停车产业化发展尚缺乏规划、法规、资金、技术等多方面保障。
此次《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收费价格、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
《意见》还表示,将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可以看出,《意见》对停车产业化做了顶层设计,希望通过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按照市场化经营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
其实,在《意见》出台之前,已有不少城市在探索停车产业化的发展。比如广州市早在2009年6月就出台了《关于鼓励停车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停车场建设资金可通过社会融资、合作建设、政府投资等多种渠道解决”。据媒体报道,虽然广州市的停车位缺口高达120万个,但即便如此,社会资本对停车场建设却并不积极。
社会资本对投资停车场缺乏热情,究其主要原因是土地取得成本过高,停车设施建设投资回报率过低。此外,停车收费标准低,投资回收期过长。
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如德国、法国等国家,把停车场当成“准公共产品”,一般将停车场纳入城市公益事业体系,按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位进行停车场建设。
而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停车场未被纳入公益事业体系,没有拆迁、征地、税费和贷款贴息等方面相关的优惠政策,导致社会资本缺乏投资热情,阻碍了停车产业进一步发展。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将加强公共用地保障、完善停车收费政策。
对于停车场用地,《意见》表示,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同一地块上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对于停车收费,《意见》表示,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要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应该说,《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中政府、市场的关系,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但也需要看到的是,《意见》对政府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相关责任,只作了原则性规定,比如,对公共停车场建设,政府如何实行减免土地出让金、如何保障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如何改革停车场多头管理体制等,还有待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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