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获得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为全国11个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也是西部地区唯一获此批复的城市。按照规划,到2016年,成都将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使信息资源在部门之间、上下之间有效共享。
据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成都此前已经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出大量探索,不仅出台了《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了全国首个企业公共信用地方标准——《成都市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地方标准》,还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开展信用评估和信用培训,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了借鉴经验。
“成为首批示范城市,是成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成都将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构建良好信用环境。”
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两年完成,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将于2016年上半年对2015年创建工作开展评估,2017年上半年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组织验收。成都已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了顶层设计——《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有条不紊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规划》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明确了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关键环节和时间步骤。目前,为贯彻落实该《规划》,成都的配套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已完成全市42个部门和区(市)县第一轮征求意见。
目前成都市有金融、企业和公民三大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市食品行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等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基本覆盖金融、教育、劳动保障、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同时,《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5版)》正在编制中,以便进一步充实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
成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成都将建立运行保障机制,落实专门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是未来成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旋律”:通过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成都将赋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的“身份证号”,将分散在全市各地区、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的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同时,还将以行政执法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责任编辑:DF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