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18日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厦门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条例》(暂定名)立法调研工作,并向社会各界征集对自贸区立法需求及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厦门自贸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局在公告中称,自贸区改革开放要更多地依靠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自贸区建设同样需要“制度创客”,而自贸区立法也需要征询利益相关人包括社会组织、外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企业的参考意见。自贸区对意见和建议的要求是突出创新性、实用性,能在自贸区和特区立法框架内经努力可以实现,并且在内容上言简意赅。
据介绍,本次立法调研由厦门自贸区管委会、厦门市法制局共同启动。公众可于2015年9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ftz_zcfg@xm.gov.cn”提交意见和建议。届时相关单位将及时与建议人沟通,并组织专家评选出30条最有质量和实用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颁发纪念证书。
厦门自贸区管委会在公告中同时提供了意见和建议参考范围,主要关注自贸区投资贸易便利化、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业开放和人才交流、加快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
厦门自贸区表示,此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可参考但不局限于管委会网站提供的相关范围,公众也可就有代表性的企业在自贸区现有制度框架下无法解决的问题作为建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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