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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上报国务院 养老金投资核心内容敲定

2015-8-22 7:55:20东方财富 【字体:

近日,备受关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修订版已上报国务院,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修订版在投资股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上未作修改。

  近日,备受关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修订版已上报国务院,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修订版在投资股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上未作修改。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修改的地方不多,尤其针对投资比例上限等核心问题,从我们的角度不会去做大的变动,主要是从强化信息安全角度做了一些调整,侧重了风险责任和安全责任方面的内容。”8月19日,人社部一位接近《管理办法》修改工作的人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报的《管理办法》只涉及投资方案,至于养老金投资最终由谁来运营等问题,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概率比较大。

  该人士表示,这项工作整体的进展都很快,《管理办法》上报国务院后,顺利的话应该会很快发布。据了解,《管理办法》从征集意见到修改再到上报国务院,整个时长不足两个月。

  核心问题未作修改

  6月29日晚,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征求意见于7月13日结束,之后,人社部于7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征求意见稿共收到反馈意见1000余条,支持型意见占61%,反对型意见占31%,还有8%属于不相关意见。热点集中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方面:一种意见认为股票是成熟的投资品种,从制度设计上应该留出空间,由管理机构根据市场情况把握投资机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票类资产投资风险高、波动性大,从安全性的角度考虑,建议降低投资股市的比例,或者不允许投资股市。

  随即,人社部基金监督司对这些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并针对相关意见作出修改,很显然,针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方面的问题,《管理办法》取了前者的意见,维持了原有的版本,养老金入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并未修改。

  “核心问题都是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沟通以及深思熟虑的结果,不会轻易改变,况且我个人觉得30%的入市比例上限相对合理,没有太大的投资风险,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基金在这方面的投资比例分别为30%和40%,但在投资实践中遵循的界限大都低于这个比例;毕竟,具体操作是由各个市场的投资主体去完成,他们也会根据市场状况去调整投资比例,并非完全根据上限比例进行投资。”8月19日,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博士孙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顺利的话,《管理办法》第三季度就应该可以出来,不能再拖了。

  除了核心问题并未作出修改外,对于养老钱最终花落谁家、国务院最终会授权哪家机构进行投资运营等内容,《管理办法》未曾涉及。

  不过,众所周知,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之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惟一可以接受地方养老金结余委托投资运营的合法机构,并已先后与广东、山东签订了1000亿元的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合同。其中,广东省1000亿元养老金已经进入第三年投资运营周期,并且取得了不菲收益。

  全国各省养老金结余资金规模很大,虽然也有人建议这笔钱不能集中到一家机构进行投资运营,认为风险太大而应该分散投资运营,但上述人社部人士表示,从此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投资经验来看,委托给该机构的可能性比较大。

  地方投资自主权大

  除了投资股市上限、投资范围等核心内容,地方投资比例的限定以及相关意见也是关注焦点。

  “其实,研究制定这个《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地方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问题;至于地方应该留够多少、委托多少比例等具体问题,《管理办法》中并未作出强制限定,在这个问题上,给予了地方政府投资一定的自主权。”上述人社部人士强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增值问题已经非常迫切。

  众所周知,社保基金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充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这三大类基金里,补充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这些基金成立以来年均收益率分别达到了7.87%和8.36%,惟独社会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能存银行、买国债,虽然安全性得到了保障,但确实存在收益率较低、难以保值增值的问题。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的结余已经超过了3.5万亿元。

  记者采访获悉,2014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曾有一个向相关部委内部征求意见的版本,其间,对于地方的留存数额作出了3个月的明确限定。也就是说,地方留够3个月的支付资金后将剩余基本养老金全部委托出来。但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这部分内容已被删除。

  对于这样的变化,上述人社部人士表示:“当时确实想写个硬性的标准,但后来发现强制性的规定很难做,毕竟,各地基本养老基金的统筹层次不太一样,起草方案肯定要考虑实际情况。”

  《管理办法》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托付投资的托付人。也就是说,要求养老保险基金先归集到省,但实际上,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省级管理的省份只有京、津、沪和陕西等地,其他地区名义上是省级统筹,但基金并未完全归集到位,依然还是由市级甚至区县级政府管理;同时,地方基本养老金的情况差别很大,有的地方结余很多,有的地方本身就没几个钱。

  据了解,广东和山东作为养老金入市的试点,各拿出1000亿元先后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这部分资金分别占其累计结余总量的五分之一和二分之一,这样的委托比例是否具有参考价值?

  “广东和山东都属于一事一议的特例,它们的投资运营比例也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委托,没有太多的参考价值。”另一位接近人社部的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各个省份都有养老金保值增值的压力,但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对于划拨比例等方面的内容不能一刀切。

(责任编辑:DF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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