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陕西省西安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该市出台8条措施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包括完善现行用地政策,调整配建廉租房政策,做好回迁安置项目移交社会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房屋征收补偿,依法清理长期未启动和未开工建设的改造项目,加强房屋新建、扩建、改建及分户、分证、户籍等管理,加快商品房预售证手续办理,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等。
同时,为做好货币化安置工作,西安市适当提高奖励标准,提供3种方式,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对其给予支付3个月~6个月过渡费、享受契税全额补贴、免收产权登记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子女可自主选择学区等多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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