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1日消息,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对于加强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共安排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有关转移支付资金53.16亿元。
包括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2.36亿元;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02亿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3.75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0.93亿元;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60亿元;“三区”文化工作者专项资金0.91亿元;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0.98亿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3.33亿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8.55亿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1.7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另外,中央财政还通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安排少数民族语言电影译制项目0.48亿元,用于支持新疆、西藏、云南等省份的少数民族语言电影译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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