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大督查逐渐常态化的背景下,针对所督查出问题的追责也首次“兑现”。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
根据官方公布信息,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
《第一财经日报》此前走访多个地方发现,在经济“新常态”和反腐风暴的双重高压下,一些地方的干部出现等待、观望情绪,庸政、懒政、怠政等现象抬头蔓延。一名地方官员对本报表示,“不做事不出事”的思维曾经很盛行。
为遏止纠正这一不良风气,本届中央政府多次推出组合拳整治,追责曝光“为官不为”还首次被写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昭辉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在过去一段时间,监察机关偏离了效能建设,但这也应是其主要的职能之一,因此现在需要重新启动监察机关在效能建设上的主体位置。
本报记者从官方人士处了解到,第二次大督查的问责结果会陆续公布。未来,问责将和督查一样逐步常态化,更完善的问责细则也在研究之中。
玩忽职守被撤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什么时候最严厉?本报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说起为官不为、尸位素餐等懒政、怠政问题,李克强总是最容易“生气”。他不仅言辞激烈地斥责庸政懒政行为是“官之耻辱”,更多次放出“狠话”,要“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
在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再次要求参会各部门负责人更加主动作为,“我们要锲而不舍、狠抓落实,坚决克服不作为的懒政、庸政!”
随着第二次督查情况结果的出炉,官方公布的追责结果再次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从处置情况来看,不仅“问题地方”被点名,相关责任人更受到降职等处分。
从查处问题来看,主要问题涉及甘肃省庆阳市规划局继续执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变相违规收费;吉林省四平市、安徽省淮南市在落实棚户区改造任务中,存在未按时限要求开工,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虚报完成任务量和整改情况;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旧楼改造工程招投标中发生串标。
此外,福建省华安县、四川省古蔺县以虚假文件取得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四川省酿酒研究所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青海省原海东地区和海南藏族自治州以虚假材料套取中央专项资金等行政不作为问题也被查处。
从个人来看,前述问题的主要相关人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例如,甘肃省庆阳市人大财经工委原主任、规划局原局长罗俊峰,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存在失职、渎职的不作为情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撤职并降为副县级;淮南市副市长成祖德等17人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官方消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对财政资金沉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拖延、土地闲置问题和重大民生项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不少受访人士认为,“新常态”下的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担当与作为,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议题。毛昭辉表示,在当前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为官不为”日益突出,中央政府的表态和措施有很强的针对性。
地方绷紧自查弦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三令五申抓落实的态势下,一些地方也开始主动作为,绷紧自查弦。如何整治为官不为,政府工作报告曾给出两剂“药方”:一是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二是加强监督问责,对为官不为,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河北省发改委一名官员昨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过去少奖少罚的风气确实在近年有所改变,“老好人”、“太平官”现象有所减少,能干肯干的人得到更多崭露头角的机会。
自去年来,辽宁、湖北、湖南、贵州、山西、重庆等多地已经开始对“为官不为”进行查处和追责。根据官方披露的信息,全国已有数千名“不作为”干部被处理。此外,地方政府对于官员的政绩考核,在导向与指标方面均出现转折性变化。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今年2月,湖北宜昌通过重拳整治混官、庸官、懒官、太平官“四官”问题,已处分200余人;贵州黔西南州对“为官不为”的干部实行“召回”制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培训、考核,截至今年1月,共召回干部1231人,其中,处级干部59人,科级干部185人。
此外,辽宁省去年底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领导干部中15种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将被问责。
近日,山西省发布消息称将对涉及国民经济、公共投入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以“谁决策、谁负责”为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做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前述河北地方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地方官员应该认识到,奖惩并不是目的,在当前内外环境尤为复杂的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要坚持与民谋利,更要有全局观和大局观。
(责任编辑:DF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