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前几天朋友圈里有个帖子转的挺热,里面介绍了美国的十大医疗中心。泳池、咖啡厅、健身房,没有熙熙攘攘的病人,过道里也没有堆着临时输液床位,要不是医护人员的制服,这些医疗中心看起来就和高级写字楼或者大酒店没什么区别。
于是有人就说话了,美国人少就是好,但其实根本不是这个理儿。在一些国家,大型医疗中心并不会人满为患的原因,是因为绝大多数人生病只需要去社区医院或者私人诊所就好了,只有疑难病症或者重大疾病,大型医疗中心才会接受转诊,这就是分级诊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在2020年前全面建立起的分级诊疗制度,更为通俗的目标,被总结为“大病不出县”。如何做到?又有哪些困难需要解决?
看病,即使挂号再难,也觉得去大医院心里才踏实,这并不是多么特殊的现象。于是人们一边吐槽着“看病难”,一边路过门庭冷落的社区医院,直奔大型医院的挂号处。广东省卫生厅巡视员廖新波表示,大型医院超过一半的门诊量其实是现有基层医院有能力分担的:
廖新波:我个人认为至少60%以上都是不需要去大医院看病的,都是可以在本地医院解决的。分级诊疗这个是大方向,也是国际的惯例,是应该坚持的。
而此次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则提出,调整各级医院的定位,加强基层医院建设,实行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也就是建立所谓“大病不出县”的诊疗体系。具体是怎样的?中国医院协会原副秘书长、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举了个例子:
庄一强:理想的状况就是病人有个村医,在村里头找村医看,如果村医解决不了的就送往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根据他的技术水平来做进一步的处理,处理不了的就送到县医院。大病不出县,就是说90%的常见病、多发病,危重疾病除外,基本上都要在县医院处理,这个就是理想的“大病不出县”的分级诊疗。
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就医需求留在县域以内,与此对应的,是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而城市二级医院则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正如庄一强所说,如果患者可以按照这种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救治,可谓理想状态,那么达到这种理想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呢?廖新波表示,基层医疗力量不足,是头一桩:
廖新波:投了很多钱下去,但是在人才政策制定方面,在人才吸引方面还做的不够。所以这么多年包括患者、医护人员都从县里面跑出来了,这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最根本的政策问题。
那么如何解决基层医疗资源至少在人们心目中所认为的“不足”呢?对此,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表示,已有多项行政手段促进大医生走进小乡镇:
周子君:现在有一些对口支援,三级打医院对基层的帮扶来帮助他们提高医疗水平,这个是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来做,有总比没有好,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根本还是要加强基层医院自身的发展。
事实上,基层医疗机构近些年来的硬件提升速度可喜,与此同时,《指导意见》也对基层医疗人才建设提出了一个目标,即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但想要留住人才,对于基层医疗机构从来都不是易事。为什么会是这样?周子君表示:
周子君:职称评定制度,只有在大医院,才能评主任医副主任医这种高级别职称,这样的话你在基层根本就不可能,本身就造成了不平等,限制了好医生、小医院的发展。
除了尽快疏通基层医疗人才职业资格上升的路径,廖新波还建议,将医生多点执业落在实处,让优质医疗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是实现流动,也是推动分级诊疗的重要条件:
廖新波:三级医院去扶持县医院或者医联体不是长远办法,相反使这些三级医院的医生在下面的名声大震,把病人又吸回到本院去。所以说同时把医生多点执业,医生成为社会人推出,从市场机制上把医生吸引下去,这才是根本方法。
使患者安心在基层就医,《指导意见》还提出,在城市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团队,与居民或家庭自愿签约。对此,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介绍说:
孙志刚:在城市社区要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要主动上门服务,对居民进行健康管理和慢性病的管理,对确需转诊的病人要帮助转诊,在大医院诊疗后,再回到社区医院进行康复。
从去年开始,厦门等地已从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作为突破口,开展了分级诊疗的试点。为了患者也初步尝到了实惠。
患者:现在比大医院好多了,大医院离这很远,去了用排队、挂号,一直等一上午才拿到药。
患者:过去社区的药,不像大医院那么便宜。现在基本上大医院的药社区也可以拿得到,所以我现在基本上大医院我都一年多都没有去了。
而根据《意见》,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而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责任编辑:DF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