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 25日说,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要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连维良说,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要区分不同类型。一要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适宜独资的就独资,适宜控股的就控股,适宜参股的就参股。
二要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公益类国有企业,在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和领域,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是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等不同层级。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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