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对冲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也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而作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阶段性成果,首批91项拟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其中2项需要修改相关法律以后才能公布实施)在9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审议通过。
这91项拟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主要集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程许可、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涉及发改委等25个部门的53项行政审批。这些事项清理规范以后,不再作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
李章泽介绍,对这些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的意见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共37项。比如,有关行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仍作为审批要件的资金证明、验资报告等,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由他们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这类共15项。
比如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过去要求申请人自己委托中介机构去进行审查,今后由交通运输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审查。
第三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是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己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这类共39项。比如社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可按发改委等部门的要求自行编制或者自己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政府部门不得干预,同时保留发改委现有的委托有关机构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估的程序。
此时,距离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整5个月。
在这份《通知》中,针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利益输送严重、垄断性强等问题,分别提出了减少环节、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实行清单管理规范收费、加强监管等6个方面的清理规范措施。
一位参与了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组的学者就曾向记者表示,今年的调研中,遭企业诟病或者反映比较多的是依附于行政权力的中介问题,而并非政府机构本身。
如何保障已经清理和规范的中介机构不出现变相的继续和反弹?对此,李章泽表示,《通知》的要求很明确, “六个不得”:
一是要求审批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能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要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二是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该同等对待。
三是对申请人已依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审批部门不得再委托同一家机构开展技术性审查,也就是说,自己做自己评将不再被允许。
四是行业协会商会类的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的市场竞争。
五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以前有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任职或者兼职的,现在一律不允许。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按规定经过批准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的,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能领取报酬。
此外,对现有或者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给中介服务机构去做。
记者获悉,下一步,国务院审改办将就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对经过清理后确需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规范收费、优化流程、破除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加强行业监管等工作。
同时,按照任务的分工,发改委、财政部将研究提出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健全中介机构监管制度等配套改革措施;民政部则将研究提出强化行业自律等配套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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