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上一次农村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变革,时间应上溯至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这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1979年,小岗村实现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
1980年,邓小平在谈话中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1982年1月1日,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此后,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广大农村地区逐步走上致富道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率逐步提高,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农业需要由一亩三分地式的生产转向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转变,需要提高生产效率和单位产出。近几年的一号文件主要聚焦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科技含量等方面。
有券商分析师表示,近几年一号文件的主题可以概括为提升“硬件”水平,而2013年的一号文件应当涉及到更深层次的“软件”内容,也就是制度变革。经营体制的改革创新可以说触及到了“三农”问题的根本,应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或者说是鼓励发展新型合作社。
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近日撰文指出,深刻理解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