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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与奶茶妹婚前婚后“财富结”律师称2600万股京东行权收益仍为共同财产

2015-8-14 6:07:5121世纪经济报道 【字体:

刘强东与奶茶妹婚前婚后“财富结”律师称2600万股京东行权收益仍为共同财产

  详解刘强东与奶茶妹婚前婚后“财富结”,律师:2600万股京东行权收益仍为共同财产。

  有网友认为,这是“老刘提前透支了自己10年的薪水和奖金,价值26.5亿,而未来10年收入几乎为0。这就意味着,这26.5亿是婚前财产,在无赠与的情况下,如果两人最终分道扬镳,那么这26.5亿与奶茶妹妹毫无关系”。

  然而这样的解释并不正确。

  身家数百亿的上市公司CEO刘强东和清纯靓丽的“奶茶妹妹”章泽天一直都是网民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近日,两人被爆出已经登记结婚后,更有“操心”的网民把两人的婚讯和刘强东宣布“未来10年每年只拿1元年薪”以及一项约26.5亿元的股权激励计划结合起来,认为这是刘强东在结婚前保全自己的财产。而且意味着他与奶茶妹婚后,未来十年收入为零,如果两人因感情不合分道扬镳,那么这26.5亿与奶茶妹妹毫无关系。

  这似乎是老谋深算的“霸道总裁”坑了单纯“奶茶妹”的桥段,但真实情况是否真的如此?8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婚姻家庭法以及高端财富管理领域的专家、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芳律师和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余焕伟律师。

  两名律师均认为,刘强东作为京东商城董事局主席兼CEO获得股权激励计划实质是一项股票期权,从法律上定性是一项选择权,而不是已实际取得的股票财产权益。通俗来讲就是公司董事会给高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额度股票的权利。

  王芳律师表示,刘强东将来只有将京东做大做强,让京东股票大涨,他本人才可能“行权”获得收入。因此,此举是为了表达对京东未来的发展的信心。同时意味着刘强东本人将个人命运与京东的未来发展捆绑在一起,而不是所谓的婚前财产安排。

  股票期权为何物?

  今年8月7日晚间,京东发布了2015年度第二季度财报。财报中披露,京东董事会于今年5月批准了一项针对刘强东的为期10年的薪酬计划。根据该计划,刘强东在10年内,每年基本工资为1元,且没有现金奖励。

  除了这一薪酬计划外,还公布了一项股权激励计划,刘强东已被授予2600万股普通A股期权,相当于公司所有流通股的0.9%。

  有网友认为,这是“老刘提前透支了自己10年的薪水和奖金,价值26.5亿,而未来10年收入几乎为0。这就意味着,这26.5亿是婚前财产,在无赠予的情况下,如果两人最终分道扬镳,那么这26.5亿与奶茶妹妹毫无关系”。

  然而这样的解释并不正确。

  王芳律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刘强东未来十年获得2600万股京东A级普通股的行权机会,意味着他现在一分钱都没有,未来可能发财,也可能穷光光”。

  因为刘获得的是股票期权,通俗讲,就是公司董事会给高管一个在未来时间段以特定优惠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额度股票的权利。

  王芳举例表示,如果一个高管在一家上市公司服务满五年,公司就给予他未来三年里以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本公司10万股票的权利,而此时公司股票市场交易价可能是每股20元。当高管本人掏钱按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些股票,就叫行权,将来再按市场价出售,就会获得差额的收益。

  同理,刘强东如果是在结婚前获得2600万股的行权机会,并不是意味着他就有了很多钱,而是说如果将来京东的股票价格很高,刘强东行权了再出售,才可能获益赚钱。

  根据京东财报信息,10年间,刘强东的行权价格为每股普通股16.7美元,即每股美国存托股(ADS)33.4美元(京东在纳斯达克发行的ADS与普通股的换算比例为1∶2)。这一价格略高于京东近期的股价(8月10日,京东的收盘价格每股为30.06美元)。

  也就是说,未来10年内,在京东的股票价格高于33.4美元的情况下,刘强东选择行权才能比直接在流通市场上买入京东的股票获取更高的收益。

  余焕伟律师也表示,实际上,股票期权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种较为常用的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企业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只有公司本身发展好,企业高管选择行权才能获取更大的利益。

  因此,在余焕伟律师看来,京东此举,一方面将刘强东和京东绑得更紧,另一方面也表明了霸道总裁刘强东本人对京东未来的看好,这应该仅是京东及刘强东本人正常的商业安排,并非是霸道总裁专门为“坑”奶茶妹而设下的套。

  行权收益仍为共同财产

  至于人们特别关心的刘强东的2600万股行权后收益到底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幸分道扬镳奶茶妹是否有份的问题。

  王芳律师认为,虽然刘强东与奶茶妹结婚时间不明,但即使此股票期权是他结婚前获得的,那么,未来行权产生的收益仍然很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有两个,一是广东省高院就一起涉及到婚前股票期权行权收益分割案件的正式答复,另一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及解释三。

  广东省高院在给下级法院一起关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股票期权分割中表示,股票期权是一种激励机制而赋予员工有条件地购买本企业股票的资格,该期权要转化为可实际取得财产权益的股票,必须以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的积累为前提条件。虽一方是在离婚后才行使股票期权,但无法改变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行使部分期权并获得实际财产权益的事实,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王芳律师认为,刘强东虽在结婚后每年工资只有一元,但他的劳动价值表现在京东股票价格的增长上。所以,如果不考虑股票期权是否还有其它具体因素,未来他行权,无论是结婚后还是离婚后行权,行权2600万股的收益都很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 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余焕伟律师则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针对2600万股京东A级普通股的购买权,若刘强东选择全部行权,其总共需要拿出4.342亿美元的真金白银。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2600万股属于共同财产无疑;即使是刘个人自掏腰包,行权购买股票,这些股票所产生的收益还是属于和奶茶妹共有的。

  而且,就算做一极端的假设,刘强东和奶茶妹在十年内分手,而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刘并未选择行权,而是在离开奶茶妹后才购买了上述2600万股。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余焕伟律师认为,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行使部分期权并获得实际财产权益的事实就应该将所得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刘强东婚前的已持有的京东股权和其他财产,余焕伟律师表示,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分红、配股等产生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刘强东已有的京东股份只要有配股、增值和分红等收益,奶茶妹通通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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