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共七章51条,凡在横琴新区注册且经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据消息人士透露,“办法”出台后,横琴将协助境内外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和企业发起设立多币种的横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多币种土地信托基金等。
此外,市场高度关注的离岸银行业务创新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也有望于近期陆续出台。
当前,金融创新的浪潮正在全国铺开,“办法”的出台将使珠海横琴成为全国首个将金融创新政策细化落实的地区。
而横琴的开发也由基础设施建设向产业聚集提升。据了解,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首期11栋建筑将在2个月内全面封顶,今年年底投入运营,目前已吸引中国银行(601988)、国金证券(600109)、深圳铧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金融机构入驻。
横琴新区的发展得到了政策的强力支持。从2009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到去年7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将横琴开发定位为实施“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横琴先行先试,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今年3月15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横琴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授予横琴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创新企业登记制度等13个方面提出42条支持举措。
这42条支持举措包括“广东省财政‘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横琴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意将新区10年内产生的所有税费省留成部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区开发建设”等,含“金”量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