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证监会曾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今年将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
姚刚说,目前就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讨论还不是最后定论,而是思考的方向和准备推动的大的原则。
“新三板将不设硬性财务指标,挂牌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存续期限,并建立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姚刚说,新三板将探索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可以持有一定的股份,以便双边报价顺利进行。
“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定向融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姚刚认为,赋予新三板一定的融资功能,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谈到新三板与主板市场关系时,姚刚说,新三板将引入转板制度,挂牌企业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转板,经过公开发行审核和新股发行上市两个程序,成为上市公司。
新三板将设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对市场规则制定、挂牌公司监管以及发行挂牌核准申请履行监管责任。而证监会负责市场的监管并出台场外市场管理办法。
按照证券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开的转让视为公开的发行,需要证监会的核准。新三板突破200人限制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理应遵照上述法规执行。证监会在相关法规没有修改之前,正在研究由交易所的挂牌审核,代替证监会的发行审核。“在欧美发达国家,上市挂牌审核也都是由交易所来做的。”姚刚说。
他还表示,对于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地方区域性交易场所,证监会考虑在地方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告一段落并且验收合格以后,地方上符合有关规定的股权交易市场可以继续生存,证券公司可以进入这个市场进行金融服务,证监会对此类“四板”市场将给予规则上的指导。
达晨创投合伙人傅哲宽认为,未来全国性场外市场的推出会意味着PE机构有更多的项目来源以及更充分的信息去了解这些企业。但难免会带来早期项目的投资成本提高,这些企业挂牌后受关注度更高,交易价格也会提高,做市商的引入也会提高交易价格。
也有PE人士认为,在转板通道推出之前,PE机构不会有较大动力推动被投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也不建议企业去挂牌。因为挂牌意味着企业信息公开、透明,也不能偷漏税,小公司没必要去承担这样的财务成本。而即便是引入个人投资者,“改良”后的新三板可能不会有主板、创业板的活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