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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创业板市场介绍

www.wineast.com (2003-5-10)
  一、香港创业板市场产生的特殊背景
  1997年下半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对香港经济产生了很大冲击。香港经济结构性危机在亚洲金融风暴中充分暴露出来。亚洲金融危机过后,香港特区政府一直在努力寻求经济复苏的办法。囿于地域特征,香港不可能建立自己的科技园区,惟一可依靠的是自由透明的资本市场。另一方面,香港作为远东金融中心的地位正日益受到新加坡、上海等城市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必须致力于为周边地区飞速发展的创新科技产业提供融资支持,满足投资者投资高成长产业的需求,以提高香港的国际竞争力,巩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同时,美国NASDAQ市场的成功对香港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纳斯达克市场运作的成功,对内地及台港企业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两岸三地"已有18家公司股票在纳斯达克挂牌交易,更多的公司则在跃跃欲试。对香港设立创业板来说,如火如荼的纳斯达克是最好的信心支持,同时也是严峻的挑战。如果对创业板这一金融创新产品不予积极的响应,那么香港资本市场赖以维系的优秀企业资源以及香港地区的大量游资都将流失。

二、创业板市场的独特定位

  曾经有人提议将香港的二板市场称为"风险板"和"高科技板",但香港二板市场最终取名为"创业板市场",这个名称具有很好的包容性和明显的区别性,并较好地概括了市场的特点。创业板市场的定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增长型公司为目标。

  创业板市场以"增长潜力"为定位主题,不受发行人行业及规模的限制,其对象是各行各业中需要额外资金来进行明确扩张或发展计划的新兴公司(即指那些能证明只要有额外资金就可合理展望未来能有显著发展或扩展的公司)。创业板市场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为那些规模小、历史短,但赢利前景好的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为其发展及扩展业务提供契机。这些具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可以通过根基稳固的市场和监管基本设施掌握区内各种增长机会。

  2.适合专业投资者的高风险市场。

  申请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具备营业记录和最低业绩要求。因此,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都有一定的基础,投资者一般可根据其以往记录在一定程度上预期日后的表现。但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新兴公司一般基础比较薄弱,它们要在一些可能是未经证实可行的领域内发展,失败的风险较大。此外,创业板市场的上市,要求照顾中小型公司,相对主板市场的要求有所降低,这容易使过分激进的发行人及公司发起人为一些成功机会不大或业绩不佳的公司筹资。这两项因素会使投资者投资于创业板市场所需承担的整体风险大为增加。

  鉴于创业板市场上的股价变动可能更大更频繁,股份的流通性可能偏低,公司破产的可能性也较高,因此联交所认为它不宜称为一个向所有投资者开放的大众市场,而应发展为纯粹以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即专业投资者和充分了解市场的散户投资者)为对象的特定市场,不鼓励对投资于高风险公司缺乏一定认识,或主要受传言牵引的散户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创业板的运作理念是"买者自负",一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独立的市场定位。

  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以外的一个全新集资市场。尽管与主板市场同属于香港联交所,且在启动初期会使用主板市场的一些资源,但创业板拥有自己的机构和专职人员,拥有独立的前线管理及市场监管,使它的营运独立于主板市场。因此,创业板市场并非是一个次于主板市场的低级市场,也不是一个培育公司上市再转为主板市场的"跳板",而是一个可与主板市场分庭抗礼的融资市场。联交所允许创业板公司转移至主板市场上市,也允许主板市场公司转移到创业板市场上市,但都必须先在原先的市场摘牌,并在另一个市场重新申请,符合上市规则后才可上市。

 

  三、创业板市场运作的主要特点

  与香港现有的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在上市条件、信息披露、公司管治及保荐人制度方面呈现以下特点。

  1.较低的上市要求。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没有盈利要求;第二,没有净资产要求。之所以不作此类限制,主要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创业板市场面向的是中小企业,看重增长潜力,而不是现时的财务基础;另一方面是知识经济形态的出现使对企业的衡量标准发生了质的变化,评价一个企业的最重要指标是其拥有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成果。这些指标决定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其发展能力,而不是资产负债、现时的损益等传统指标。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创业板不作财务指标限制,但创业板极为强调发行人必须拥有实质性的业务经营(防止无实质产业基础的、过分急进的发行人获得上市地位)及具有良好前景的产品和发展计划。

  2.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不同于现有市场"条件为本"的监管理念,联交所根据创业板的特点,采取了"披露为本"的监管理念。这是因为创业板市场的低上市条件极可能导致"鱼龙混杂"的局面,同时对高科技企业的评价更为繁难。因此,充分披露发行人的信息资源,有利于投资者对企业作出客观的判断,有效化解风险。

  3.完善的公司管治措施。

  公司管治,实质上就是在公司股东和管理者之间建立代理机制,以通过这种机制有效地激励和约束公司的管理者履行责任,因此也可将其称为自律机制的措施,这一点尤为重要。

  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主要措施是在董事会设立非执行独立董事(外部人士,一般是财经、法律方面的专家)及成立监察机构,以督促公司的管理层履行责任。另外,对公司的管理层还作出两年的售股限制期,目的是确保发行人和管理层稳定及致力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一般而言,稳定的管理层对公司的持续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以防止包装上市套现的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