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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平庸 创业板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www.wineast.com (2012-2-10 7:10:30)

   证券时报记者 陈中

  近日,随着Facebook闪亮提交上市申请,中国创业板何时培育出自己的标杆企业的讨论之声再起。

  事实上,自创业板设立以来,人们就不断地将其和纳斯达克作比较,我们也看到,在令人艳羡的纳斯达克市场上,从微软到因特尔,从谷歌到苹果,一旦创新与资本市场进行有效结合,创新便能迸发出强大的经济活力,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同时,更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的,是市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态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

  创业板更需宽容失败

  创新总是伴随着失败。每一项伟大创新的背后,总会有不计其数的“试错”;每一个伟大公司的成长历程,也避免不了无数的挫折和挑战。即便是在短短数年内神话般成长起来的Facebook,也有人能列出其发展历程里的一系列败笔;至于目前全球市值最高的苹果公司,则更是一个在挫折和“试错”中成长起来的典型。

  反观创业板,这个因创新而生、因鼓励企业创新而设的市场,这个立志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的市场,这个才两岁多的市场,我们更应该以宽容的心态对待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失败。

  “很遗憾,我们现在对待"失败者"并不宽容,甚至于有些苛责了。”一位资本市场研究人士表示,“在看到一些企业因研发失败或新投产项目还未产生效益而导致业绩下滑时,市场上出现的多是嘲讽和批评。”

  与主板市场不同,创业板的设立目的和其自身特点已表明,创业板不仅鼓励创新,同时也更加宽容失败。然而,“以一时成败论英雄”、“捧杀成功者,棒杀失败者”的观念在创业板中依旧挥之不去。在这种对创新的“失败者”缺乏宽容的环境下,再加上短期的业绩压力,一些本该投入资金进行研发和创新的公司,也不得不选择安于现状。于是,本应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市场,形成了“做多错多,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氛围。 (下转A2版)

  (上接A1版)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就认为,目前大家对创业板的要求过高,要求一个板块整体表现优秀,这太过苛刻了,不能要求整个板块都绩优且成长性高。特别优秀的公司脱颖而出,大部分公司平庸,这样才符合市场规律。

  发展创新型经济,不仅需要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也需要形成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不能一方面高喊创新,为成功鼓掌,另一方面却谨小慎微,不容许失败,在无形之中扼杀创新者的积极性。

  正如一位创业板研究者所言:“我们更愿看到那些即使失败也要创新的公司,那些即便暂时亏损也要搞研发的公司,也更愿意看到一个垃圾公司和伟大公司并存的创业板,胜过一个所有公司都默默无闻、无所作为的创业板。”

  只有对失败给予宽容,才能更好地促进创新发展。

  持续营造创新风尚

  对创业板公司来说,短期的创新固然精彩,但长时间持续的创新力更为可贵,只有具备持续创新力的企业才能保持持续高成长,而是否拥有持续创新能力已成为创业板公司兴衰的关键所在。如何培育和强化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动力,使已上市公司持续创新和发展,培育中国的高科技创新标杆公司,已成为创业板不可回避的任务。

  目前,创业板在引领创新发展、助推创新型经济方面已初现成效,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为创新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了获得资本的平台和渠道,理顺和加快了各种社会资源流向创新型经济的“动脉循环”。

  不仅如此,创业板的意义还在于由价值评估机制引领市场化的配置创新资源机制,激励已有中小企业的创新型蜕变和新型创新企业的诞生。创业板发展两年多来,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格局,即社会各种资源共同追逐“创新型创业”目标,催生100多万家中小企业的创新升级或创新型蜕变,促成数量庞大的创新型企业的诞生。

  数据显示,创业板设立以来累计融资近2000亿元,与此同时,其拉动创业投资的杠杆作用非常显著。据统计,目前上市的创业板公司中有62.99%即177家获得了创投机构投资,累计初始投资77.26亿元,不仅极大地支持了创新型企业、成长型创业企业上市前的发展,也吸收了大量的社会资本快速进入实体经济领域。

  创业板创新还体现在制度层面先行先试。鼓励创新的创业板宽容失败,并不等于无视创业板公司的整体质量。在持续创新中,有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也自然会有黯然退场者。为配合资本市场的改革进程,使市场保持有进有出、吐故纳新、动态平衡的合理状态,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去年11月,深交所拟定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指出,创业板退市制度在设计上起点高,理念先进、超前,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有较好的对称性,并具有可量化、可操作性。而创业板作为一个全新的市场,没有历史包袱,尽快在创业板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的退市制度,将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同时也将对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完善发挥探索及示范作用。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赵立新去年11月也曾表示,监管部门接下来将从七个方面入手,探索创新符合创业板发展需求的各项制度安排,包括:增强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探索差异化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促进股权激励制度创新;促进并购重组制度创新;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稳步推进退市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我们相信,创业板必将在引领创新之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作者:陈 中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