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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仁坪 第二批试点的四家金融租赁公司已经全部获批筹建。 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也成为自2009年5月国务院批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扩大试点范围以来,首批“过关”银行。 本月早些时候,兴业银行发布公告称,银监会批准其筹建金融租赁公司。昨日,业内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其他三家金融租赁公司均已经获批筹建,其中,农业银行和兴业银行筹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均为20亿元。 此前有媒体报道,光大银行筹建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8亿元,由光大银行、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公司和武汉轨道交通建设公司三家企业出资注册,其中光大银行持股90%,另外两家武汉当地国企各持股5%。中石油则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联合组建昆仑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其中中石油出资54亿元,持股90%。 2007年3月,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去年7月6日,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透露,经国务院批准,未来两年将新增10家由银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2007年以来,金融租赁行业已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业内人士如是评价。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国内12家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余额总计达到150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79亿元,利润总额22.36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了120%、8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