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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凯 盘子小、股权历史沿革简单,只有一个募投项目——“袖珍”公司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尔斯”)8月13日将对中小板发起冲击。 而在其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只有过一次股权转让。就是这仅有的一次股权转让,引入的唯一一位“财务投资人”、哈尔斯第二大股东阮伟兴,其曾有过违规买卖浙江龙盛股票的“前科”,并被浙江龙盛撤销了董事资格。 “袖珍”公司 招股书显示,哈尔斯本次拟发行新股1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100万股,两项指标均略超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底线。 2008年9月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本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由此推算,哈尔斯发行后的总股本数5100万略超监管规定的底线100股,而其新股发行规模1300万股更是只比合规的最低股份数1275万股超出25万股。 “其股本规模和新股发行规模甚至远低于一些创业板公司,可谓小盘股中的小盘股。”某券商分析师笑称,这可称得上是一家“袖珍”公司了。 不仅盘子小,哈尔斯的股权转让历史也十分简单。招股书显示,自1996年成立以来,十余年间其实际控制人只有一次关于哈尔斯股权的转让行为。 2008年8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夕,哈尔斯仅有的两名股东吕强及其妻子金美儿决定对外转让股权,转让后哈尔斯的股东变更为吕强、阮伟兴、吕振福、欧阳波等21人,分别为吕强夫妇的直系亲属以及数位公司高管和一位财务投资人,人员构成十分简单。 除此之外,哈尔斯上市募集资金的意向也很“简单”。其募投项目只有一个——“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即为哈尔斯的主要产品,换言之,上市募资主要就是为了扩大产能。 二股东有“前科” 不过,哈尔斯还有某些不为人知的信息,被兼具“成绩单”和“申请书”性质的招股书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了。 本报记者注意到,第二大股东阮伟兴并不是公司董事,而是由他提名陈晓行担任公司董事。招股书显示,陈晓行系上海威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哈尔斯没有关联关系。 阮伟兴为何不亲自出任董事而提名他人? 本报记者发现,作为另一家浙江“家族式”上市公司——浙江龙盛的董事长之子、股东兼前董事,阮伟兴曾因违规买卖浙江龙盛的股票而被浙江龙盛撤销其董事候选人资格。 2007年4月11日,浙江龙盛发布公告称,“公司现任董事阮伟兴于今年2月7日受让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公司509152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并于今年3月私自出售177652股。” 随后,浙江龙盛撤销其董事候选人资格,理由是其违规卖出所持的浙江龙盛股票。 哈尔斯招股书显示,阮伟兴2008年4月入股哈尔斯,持有哈尔斯380万股,占其10%股权,为第二大股东。此外,阮伟兴还持有上市公司浙江龙盛6.4%的股份以及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22%股权。 “我们不能说他以前犯过错以后就一定也会犯错,但是对于公司第二大股东的问题,哈尔斯起码应该向投资者说明他犯过错的事实,给投资者一个提醒。”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