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省财政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一次性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为启动“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已下达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风险投资引导基金17亿元,其他资金在有序安排中,以确保发挥资金最快效应、最大效应。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属于“种子”资金,省里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到市里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旨在支持和帮助各市增强资金筹集和运用能力。同时,各市承担主体责任,通过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和现有专项资金整合力度,不断壮大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