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投资领域 1. 道路、交通、资源、能源、电信、市政基础设施 2. 纺织、服装、机械、建材、电子、医药、高科技、生物、石 化、环保 3. 医疗、教育、农产品深加工、中草药种植与加工 4. 房地产、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 5. 企业上市前的资金投入等 二、投资标准 1. 投资金额在100万人民币-100000万人民币 2.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 合作项目必须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 三、投资方式: A、股权式:我方投资不得少于总投资的25%,双方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共同经营,按比例分红。可考虑对方以土地、厂房、设备折资入股,我方可采取控股方式进行灵活运作。企业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在民事活动中以其注册资金来承担民事责任。 B、契约式:双方以资金、土地使用权、物资等入股,共同经营管理,共同收益。企业组成形式可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管理形式共同管理或委一方管理,还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C、融资(借贷):投资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投资方有权进行监督及财务管理,按规定收取利息或固定回报。 D、资产重组与兼并:投入现汇参与经营管理,共享受益,共担风险,按股分红。 E、项目投资: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我方全额100%投资,企业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在民事活动中以其注册资金来承担民事责任。 四、投资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的项目。 2、合作项目必须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可行性条件。 3、合作项目必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4、项目方所提供的资料、相关法律文件必须真实合法。 5、企业或项目在合作条件上必须是成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