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措辞考究的声明,反而加深了外界对于思科(NASDAQ:CSCO) “推手”的质疑。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于10月8日发布了一份认定华为、中兴(0763:HK;000063:SZ)可能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报告之后,思科新近被美国《华盛顿邮报》暗指以国家安全为由参与游说美国国会对华为、中兴的调查。
来自非营利机构Opensecrets的统计数据显示,在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启动对华为、中兴调查的2011年,思科的游说支出创下最高记录,达到280万美元。
10月18日,思科公开声明,称其仅根据情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了有关2003年和2004年思科与华为知识产权诉讼案的公开信息。
对此,创新工场CEO李开复在其新浪微博上表示,“我相信思科一定有游说国会,这里(指思科声明,编者注)只是在玩文字游戏。”
“美国国会的报告是商业与政治互相利用的结果。”10月24日,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基于多方面信息分析,思科不排除参与其中,而且,这次事件是思科十多年来系统运作的结果之一。
“美国国会的报告对中国是一个启发,是时候建立中国自己的审查机制了。”方称。
“建立审查机制不是要把思科等赶出去,也不是主张打贸易战。”方表示,而是向美国学习,通过产品审查、源代码托管等方式,评估外国科技公司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影响和损害。
推手思科?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发布针对华为、中兴的调查报告三天之后,《华盛顿邮报》在一篇题为《美国竞争对手游说遏制中国公司》(US rivals lobby against Chinese firm)报道中,揭开了思科参与遏制华为行动的多个细节。
该报道暗指思科以国家安全为由参与游说国会,推动后者开展对华为的审查;同时,文章还提及思科在一份7页的市场营销文件中收集了全球范围内针对华为观点及顾虑的相关报道,称“对华为的恐惧正在全球蔓延”。
迄今思科除在公司官方博客上发表声明否认外,还通过《华盛顿邮报》10月21日“读者来论”,发布了来自思科高级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Mark Chandler的说明文章。
两者均称思科在美国国会针对华为、中兴调查中的参与,仅限于提供其与思科此前在知识产权诉讼上的公开信息,而《华盛顿邮报》针对思科游说行为的报道是误导性。
“思科没有参加众议院情报委员会针对华为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的游说,所提及的市场营销文件并没有散布给国会山,其内容也没有用于向国会山游说。”Mark Chandler在《读者来论》中说道。
一位不便具名的业内人士称,这段表述潜台词,无异于思科承认了针对华为的7页市场营销文件的存在。
“说这篇报道误导(别篇呢?),没有向安全小组游说(别的小组呢?),没有提供某一份市场文件(别的文件呢?)。”李开复在微博上直点思科表述漏洞。
方兴东称,华为、中兴遭遇美国国会狙击,是思科等十多年来系统游说的结果,也是此前思科起诉华为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未果后的延续。
2003年1月,思科向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庭提交了一份长达77页的起诉状,指控华为在多款路由器和交换机中盗用了其源代码,华为路由器和交换机命令行接口等软件侵犯了至少5项思科专利。
此时距离华为进入美国市场尚不足两年,但仍让居于美国市场霸主地位的思科,开始警惕。
最终,华为与思科在2004年7月底达成最终和解协议——华为没有侵犯思科的知识产权,但同意修改其命令行界面、用户手册、帮助界面和部分源代码,以消除思科的疑虑。
而法庭签发的终止诉讼法令,意味着思科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者以相同事由提起诉讼。
思科转向
此后,思科的“战略”开始转变。
据Opensecrets(数据来自于美国参议院公共文献办公室)统计,从1998年至今思科合计达1572.5万美元的游说支出中,有三个波峰,分别是2004年的138万美元、2007年的164万美元和2011年的280万美元。
2004年恰是思科与华为知识产权诉讼白热化的一年,2011年则正值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对华为、中兴启动调查。
公开报道显示,以2011年为例,思科除自身投入280万美元之外,还雇佣了Alpine Group、Capitol Counsel、Capitol Solutions、Ernst & Young、Franklin Square Group、Ryan。Mackinnon et al等6家机构,所支付的游说支出从2万-24万美元不等;2011年,受雇于思科的专业游说人员合计达到27人,游说对象包括美国参议院、众议院、联邦电讯委员会(FCC)、商务部、美国电信与信息管理局(NTIA)等。
上述接近华为的人士还表示,在美国国会报告所涉及的基础设施设备市场上,原来的朗讯、摩托罗拉相关份额已先后被并购或收购 ,“思科虽其交换机、路由器仍在美国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但华为极具性价比的产品令其倍感压力”。一位业内知情人士介绍,部分华为产品的性能与思科相当,价格却低20%-50%。
事实上,思科在其截至今年7月28日的2012年年报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体验到了来自亚洲尤其是中国竞争者以价格为中心的竞争,我们预计这种竞争将继续下去。”
2009年之后,华为加速向企业市场拓展;2011年,华为确定运营商、企业、消费者三大业务板块,从电信市场进一步向企业级、消费者市场拓展。这让华为与思科,再次走到新的竞争节点。
上述接近华为的人士表示,在2012年3月华为被禁止参与澳大利亚NBN项目投标时,思科CEO钱伯斯就在拒绝就华为安全问题作评论的同时,给出了一个相对不太直接的说法,“华为有信任问题”,并认为澳大利亚禁止华为参加该项目“有意思”。
“这些似是而非的说法,与此次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调查报告的论调十分相似。”上述接近华为的人士说。
边界何在
方兴东认为,思科的路由器在中国的存量市场份额超过6成,按照美国国会的逻辑,其对中国国家安全带来的潜在危害不容小觑。
“中国在信息安全方面对外国企业基本上还没有安全审查机制。”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倪光南对记者表示。
方兴东表示,美国有一整套保护国家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机制,产品进口审核、源代码托管等都可以借鉴。
倪光南认为,抛开遏制中国企业的动机因素,美国在信息安全保护上有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第一是有强烈的信息安全、信息主权意识,并有顶层战略指导,如著名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第二,是有一整套措施保障落实,例如“爱国者法案”赋予美国情报部门具有审查各种信息的权力。
在组织上,美国最高的机构是四星上将领衔的“网络战司令部”;在底层,一些大企业常有CSO(信息安全官)一职,他不仅要对本单位信息安全负责,还要向上级安全部门负责。
不久前,谷歌和微软承认,它们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的规定,把欧洲资料中心的信息交给了美国情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