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访问Google并在搜索栏键入关键词时,搜索栏下方会出现字词提示,使用鼠标点击或者键盘选择就能直接搜索这些备选字词,这项功能被称为“自动完成”。
“自动完成”功能是Google的服务器根据其他使用者的搜索活动,使用特定算法为用户预测搜索词的一种功能。这些搜索提示完全是由系统根据客观条件(包括字词的热门程度)运算而得,没有人为介入因素。
这项技术为用户提供了便利,减少了用户输入次数,也能使用户大致了解到搜索热点,应当说是一项好技术。但东京地方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要求Google公司暂停其搜索引擎的“自动完成”功能并删除一些特定条目。
据相关律师介绍,事情的缘起是一名男子发现将自己名字输入Google的搜索框时,“自动完成”会弹出许多包含犯罪行为的词条,但他本人并没有犯罪前科。当他点击进入这些建议搜索词时,页面显示的是上万条对其进行诽谤的信息。男子随即认定这就是他几年前突然失业且一直找不到工作的原因,他找到Google日本分公司要求删除这些建议词条。但Google日本分公司以“自动完成”是机器选择,没有人为主观因素,不存在侵犯男子隐私为由拒绝,男子不得不于去年10月将Google告上法庭。
法院于3月19日作出判决,要求Google暂停“自动完成”服务并删除相关条目,但Google举出管辖权范围、用户协议等理由拒绝执行。
这条消息十分无厘头,也许大部分读者是把它作为笑话来看的。但如果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当我们自己遇上这类事件,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又能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许我们还会有金钱和时间的耗费,责任谁来承担?
“自动完成”这项技术原本是好的,但不论成因如何,它造成了用户实质上的损失,那么Google标榜的“无人工干预”以及“不作恶”是否还成立呢?
科技本身是中性的,关键看人们如何利用它。在这个事件中Google的确没有主观过错,应当受到惩罚的是散布诽谤消息的人。但是伤害造成后,Google应当有义务帮助受害者尽量消除影响。一件事情的是非判断应该由人类掌握,而不是完全交给机器,Google以“提示语句是基于计算机自动选择,非人工有意为之”作为理由,有点本末倒置,及其死板。
当然Google强调“无人工干预”是有其理由的。如果“自动完成”的搜索提示不是计算机自动生成,而是人工决定,提示词就不能反映搜索趋势,这与央视曾曝光的百度“竞价排名”问题是一个道理,不论目的如何,都是对其他搜索引擎用户利益的损害。
若从此因噎废食,更不可取。参考版权领域里广为接受的“避风港原则”,Google作为信息的中介,也许有删除侵权信息索引的义务,但绝没有停止“自动完成”功能的义务。
总之,这个略显无厘头的事件背后隐藏着一个深刻的问题:所有当事人似乎都没有过错,责任谁来承担?这个技术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社会问题。
Google在事件中也许处在一个两难的境地:一边是对自身业务的损害,一边是对用户利益的损害。但此时Google的不作为就意味着继续损害用户利益,官方冷冰冰的表态也与公司曾经的承诺相去甚远。
与一个员工数量超过3万人的商业巨头相比,一个失业数年的普通人简直命如草芥。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曾经在耶路撒冷说过这样一句话:“在高大坚硬的墙和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那方。”计算机是冰冷的,计算机的判断永远不能取代人的判断。当人们的利益开始受到损害,在相应的保护机制建立起来之前,请把每个个体的利益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