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消息,今天,运动品牌乐卡克宣称,此前其对奢侈品网站走秀网和团购网站嘀咕团的售假、商标侵权案获得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胜诉的判决。
根据判决,走秀网需赔偿原告乐卡克8万元,并支持案件开支8000元;而嘀咕团需赔偿2万元,并支持案件支出2000元。此外,走秀网和嘀咕团需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而株式会社迪桑特被判对“lecoqsportif及图”(法国公鸡)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中国依法受到保护。
去年3月,杭州一消费者在嘀嗒团团购了一双由走秀网供货的“法国公鸡”乐卡克旅行鞋,发现做工较次,经商标专用权方确认,所购鞋并非正品。
2011年4月,乐卡克商标专用区人——日本株式会社迪桑特召开维权新闻发布会,指出嘀嗒团及其供货商走秀网售假,该事件曾被称为“网络团购维权第一案”。
乐卡克于2011年5月向法院递交诉讼,状告走秀网、嘀嗒团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带有与其“lecoqsportif及图(法国公鸡)”商标完全相同标识的产品,构成商标侵权。
当时,乐卡克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嘀咕团和走秀网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损失,刊发声明消除对乐卡克的不良影响。
对此,走秀网曾发表声明,声称“拥有海外相关授权文件”,并保证网站所有商品均为正品。
经过一年的举证、庭审,乐卡克宣称,今天上午10点获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胜诉的判决。
乐卡克品牌在1882年由创始人艾米鲁•卡米哲EmileCamuset先生创建于法国,1948年“大公鸡”标志被起用为品牌形象。2004年,由宁波乐卡克服饰有限公司引进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