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仅是填埋或焚烧?
尽管国内已有上百家场地修复的专业公司,但在北京环科院副院长姜林看来,国内真正专业化的修复公司很少,“从专业化的角度来看,人员、技术和装备,仍处在发展的初步阶段”。
其中,修复技术问题成为行业发展的重大瓶颈。
一位土壤修复专家对本报介绍,根据是否移动污染的土壤,土壤修复技术的技术路线可分为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具体而言,异位修复是将受污染的土壤挖出后用化学、物理方法清洗、焚烧处理及生物反应器等多种方法治理,包括挖掘后填埋和水泥窑焚烧处理等,这是国外早期常用的方法。
“原位修复技术,在现场条件下直接修复污染的土壤,其中比较典型的包括原位气相抽取技术、原位生物修复技术,以及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原位土壤冲洗技术、原位电磁波频率加热技术等。”前述土壤修复专家指出。
对于上述两种技术路线,陈同斌曾公开表示,异位修复技术会面临土壤修复技术的场地选址、污染土壤运输和场地管理以及二次污染的问题,而原位修复则可以避免上述问题,但其修复周期较长。
“国内的场地污染通常都是采用异位处理技术,因为房地产开放商拿到土地后在开发周期的压力之下,希望较早地开发出来,一年半载就要开工,因此留给场地修复企业的时间一般只有三个月。”高胜达介绍,但这种处理方式成本很高。污染场地的土壤挖掘加填埋通常只是污染物的移位,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
此外,目前国内的挖掘填埋只是考虑到挖土、运输和填埋的费用,没有考虑污染情况跟踪和后续的环境风险监测等这些昂贵的后续监测成本问题。
尽管有媒体报道称,全国范围内处于实验室中的土壤修复技术储备已超过十年,技术种类近百种,目前我国植物修复、生物修复、焚烧、气提修复技术研发比较活跃,但陈同斌认为,这些技术大部分还停留在技术研发阶段,很少有技术能够满足工程应用的要求。
“整体情况是这样,但也有不少项目开始尝试气相抽提和生物修复技术。”杭州大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辉对本报介绍。
此外,在场地修复技术上,地下水的修复技术也不容忽视。“目前的场地修复有一种重土壤、轻地下水的不良现象。”张文辉称。
尚未有国家标准
在技术瓶颈之外,政策的不明晰和资金来源也是制约场地修复行业发展的另外两大瓶颈。
“就场地修复产业的发展而言,国家需要解决一个核心问题,什么样的场地需要修复?这需要一系列的指标体系来明确。”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万洪福对本报记者指出,目前已经开展修复的北京、武汉、沈阳、重庆、广西和江浙一带遵循的都是地方环保部门出台的标准,国家层面也需要出台统一标准。
“从具体指标设计来看,污染场地筛选的指标涉及到的重金属指标可以相同,但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标准各地会有区别。”陈梦舫表示,因此,国家也应制定一个验收标准,即场地修复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
张文海提出了进一步建议,国家应当加快建立全国的污染场地数据库,这样才能确保污染场地不会进入开发利用,否则开发利用之后的再修复成本会大大提高。
本报获悉,环保部于2004年和2008年先后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指导原则、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提出要把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点领域之一。但这一体系至今未能建立起来。姜林介绍,除目前已发布和正在征求意见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场地修复、监测等技术规范外,还有诸如修复过程控制、分类管理等一系列的规范和政策也需要编制。
同时,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制约环境修复行业发展的另一瓶颈就是资金,因为场地修复需要的资金较多,国内还没有像美国超级基金和棕地修复基金这样专门用于修复治理的资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