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推出近两年来热点不断,部分创业板企业业绩低于预期,实际上市门槛较高,“三高”问题突出,定位出现偏差,突击入股现象普遍等。在创业板开板两周年即将到来之际,证监会2日召开媒体通气会,就此进行了一一回应。
自身特点决定其业绩波动性大
上市公司2011年半年报刚刚落幕,创业板企业的数据并不乐观。统计显示,创业板已上市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2.89%,低于主板的水平,一些企业甚至出现利润明显下滑,与创业板“成长性”的定位不符。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部分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或季节性因素,业绩出现了较大波动,从根本上讲,这是由创业企业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
该负责人说,创业板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同时伴随规模小、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相对较高的特点,业绩出现波动是正常现象。同时,由于企业所处行业和成长阶段不同,难以期望所有创业板企业在某一时刻都同样地保持成长。此外,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复杂多样,创业企业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业务发展等方面往往不会一帆风顺,出现业绩变化甚至经营失败的情况都是可能的。
证监会没有变相提高业绩门槛
尽管创业板规定的“净利润500万”“营业收入增长率30%”的最低门槛并不高,但实际上市的创业板企业规模往往大大高于这一标准。业界由此质疑,创业板没有起到支持创业企业的作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表示,创业板设立以来,证监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不存在变相提高业绩门槛的情形。
关于其中原因,这位负责人说,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创新经济的发展,以及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的企稳回升,涌现了一大批创新能力强且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从创业板设立以来情况看,这些企业逐步成为创业板市场发展初期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保荐机构从自身情况考虑,在推荐企业时也往往优先推荐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相信随着创业板市场的稳步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创业板发展壮大。
平均发行市盈率已降至36倍
创业板上市初期,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高超募资金等“三高”问题突出。随着市场走弱,不少创业板企业股价下跌,跌破发行价的公司比比皆是,投资者面临较大风险。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此说,创业板市场设立初期,投资者预期积极、参与热情较高,出现了新股发行市盈率大幅走高的情况。随着市场各方对新股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加深认识,买卖双方博弈加剧,高定价出现破发,甚至中止发行,有效抑制了盲目高定价的情况,市盈率出现了理性回归。
数据显示,2010年第四季度,创业板平均发行市盈率为90.56倍,2011年6月以来已降至36.08倍,最低已降至18.12倍。
上述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与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方面不断加大风险警示和投资者教育力度,不断提高询价过程的透明度,要求发行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以适应创业板市场阶段性特点。
上市公司新兴行业占比近九成
纵观创业板上市企业,行业五花八门,并不仅限于高科技领域。一些看似与创业板定位无关的企业也跻身这一板块,引起市场质疑。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创业板定位于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企业的发展。2010年3月,证监会发布指引,明确创业板市场阶段性发展重点和导向,指导保荐机构现阶段重点推荐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领域的企业。
同时,证监会于2010年10月成立了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基础上,聘任15位来自科技界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担任委员,对证监会咨询的科技政策问题、重大或难以判断的专业问题提供咨询和出具专家意见。
据介绍,截至8月底,创业板已上市企业中,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行业的企业占比达到87.98%。
严查突击入股预防PE腐败
创业板设立初期,企业在申请文件受理前短时间内增资或股权转让的情形较多,突击入股问题比较普遍。而这其中潜藏着私募股权(PE)腐败的隐忧,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在创业板推出前就对突击入股问题高度重视,并在审核环节和持续监管环节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加大突击入股的信息披露,增强突击入股行为的透明度。受理前一年入股的,发行人需披露自然人股东最近5年的履历,披露法人股东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受理前六个月入股的,则要专项说明增资或转让原因,定价以及资金来源、新股东背景,是否存在代持等利益输送行为。
证监会还强化了中介机构对突击入股行为的核查责任,延长突击入股股份锁定期,受理前6个月入股的要求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或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创业板申报企业突击入股的比例已经有所下降。(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