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温州金改深入,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逐渐走到了付诸实践的“关口”。就此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近日独家获得银监会回复,该回复明确表明,坚持“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审慎监管
近日,温州首次公布了9家企业发起或升转创办新型金融机构的名单,包括两家小贷公司转村镇银行,三家民企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不过,此事仍处在上报方案阶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小贷公司的热情很高,但与监管层的分歧也随之产生,分歧主要集中体现在“主发起人”的规定上。
转型分歧隐现
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而在 《浙江省温州市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中,也明确提及了“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当时,该规定被认为是民资进入银行业的一条通道,因而备受各方关注。温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张震宇就此表示,“有意向的小贷公司不少”。
近日,温州宣布了9家企业发起或升转创办新型金融机构的名单。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转村镇银行主发起企业为: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正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主发起企业为:安徽方兴置业有限公司、新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放贷,而转制成为村镇银行之后,将从单项放贷转变为可放贷也能吸储,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温州一家小贷公司主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对温州部分小贷公司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
但该主管同时称,目前大多数的小贷公司还是不愿意 “转制”,而根源就在必须是银行作为主发起人。“银行控股之后,就意味着公司必须面临更多的监管,不会有现在的自由,经营模式、企业管理都要跟着变。另外,自己不是大股东,很多事情说了也不算。失去了决策权之后,可能更像是在往银行投资。”
“这项规定非常影响小贷公司转型的积极性,要想让小贷公司转型,小贷公司还是希望能做大股东。”上述小贷公司主管说。
事实上,经过大半年的酝酿,至今并未有小贷公司转型成功,症结也多集中于此。据记者了解,温州政府方面与小贷公司也曾多次向监管层反映过此事,但至今未有结果。
银监会:坚持审慎监管
针对“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规定是否会有回旋余地?银监会方面给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明确的答复,表示仍坚持审慎监管原则。据2007年颁布的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监会方面表示,始终坚持开放和鼓励态度,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审慎、公平公正、同等待遇的原则,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村镇银行。
今年,银监会专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并明确在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但是,银监会同时也认为,银行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银行经营情况对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影响。出于防范风险及保护广大存款人利益等因素考虑,银监会坚持审慎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确保村镇银行股东具备持续履行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对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审慎要求并非针对民资,而是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情况下,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此前,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士曾表示,相关方案可能由浙江省政府上报中央,“不走银监这条路了。”
据银监会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银监会共核准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187家村镇银行的规划,其中75%在中西部地区。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99家,其中中西部地区481家,占比60%。
截至今年6月末,在村镇银行477亿元股本构成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约达74%,持股金额比去年末增加82亿元,不少民资控股的银行机构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