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梁涛日前在2015年保险合规年会上透露,自去年7月将推动修改保险法提上重要工作日程以来,保监会目前已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修改〈中
“保险法是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合规工作的行动指南。”梁涛介绍说,此次保险法修改遵循四项基本原则:一是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鼓励改革创新,既释放市场活力又确保政府监管有效。二是严格按照中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放松行政管制,清理缩减行政审批项目。三是立足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实际,主要对保险法部分进行修改,重点修改实践需求强烈、各方意见一致、具备法律规范条件的内容。四是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预留必要的法律调整空间。
梁涛同时介绍了本次保险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放松管制,推动市场创新发展。包括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推动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进一步丰富资金运用形式,加强资金运用风险防范等。二是强化监管,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包括明确“三支柱”保险监管框架,调整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完善风险处置措施等。三是加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总结近年来的监管和实践经验,对相关合同交易规则和监管规则作了进一步完善,有力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包括丰富监管执法措施,健全法律责任规定,提高违法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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