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我国继2009年
中国实施“税价联动”控烟
作为全球烟民数量之最的烟草大国,中国终于实施“税价联动”控烟,自2015年5月10日起,全国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上涨6%的幅度,并按支加增从量税,一包烟加0.1元。
据此次税价调整预测小组的测算,新政后,理论上每包烟的零售价会增长7%—10%。实际是,零售环节加价幅度大于预估,也高于加税幅度。
此次烟税调整,对每包零售价5元以内的低档烟冲击最大,因在批发零售环节没有利润可赚,可能最终导致其在市场上消失。中国低档烟的市场需求量大,主要消费群体为青少年及低收入人群,这直接有利于这一消费人群的戒烟,或吸烟减量。
世界各国都对烟草课以重税。全球控烟研究所中国分中心主任杨功焕曾针对签署WHO的控烟公约缔约国进行定期评估,2014年的调研结果显示:在178个缔约国中,92%的国家已上调烟草税,平均达到烟草税占零售价的65%,部分国家高达80%以上。
自1994年中国确定烟草消费税税制后,曾有三次烟税调整,每次调税目的不同。1998年、2001年两次调整,据称是为规范管理烟草行业;2009年,是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增加税收。这三次调整都未影响零售价。
此后,在国际舆论、国内控烟履约形象、吸烟危害已成共识等多重压力下,中国烟草税再次调整的研讨未曾间断。2006年WHO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但在实质性涉及加税幅度时,各方僵持。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回忆,控烟主管部门卫生体系和控烟组织希望高幅度加税,烟草行业的主管部门则维护自身利益,认为大幅调税的时机并不成熟。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凌成兴2014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方面承认控烟势在必行,强调烟草行业要全面提升控烟履行的形象,另一方面强调吸烟有着数百年历史,还存在客观的市场需求。
“不同利益方肯定需要一个相互协商的过程。”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郑榕说,这次调整加税幅度6%,是各相关部门经过长期博弈的结果。
据郑榕测算,中国此次税价调整后,平均每包烟的税负由51%增加到55%,与国际水平仍有差距。世界卫生组织曾在2014年提出建议,各国烟草税应占零售价的70%以上,控烟才会更为有效。与此指导性目标相比,中国烟草仍有税负调整空间。
即便调价后,中国的卷烟价格依然是全世界最便宜的。公开数据显示,日本、新加坡的最低香烟价格折合人民币每包分别33元、60元。
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吴宜群建议,让烟草税价调整常态化,尽快缩小与国际差距。
意在控烟?
“这次加税提价,至少让吸烟人数下降200万人,因吸烟相关疾病导致死亡,或潜在死亡人数下降37万人。”5月15日上午,在北京,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的闭门会议上,参与此次烟草税价政策调整的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郑榕预判。
卷烟价格和消费税的上调,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在采访过程中,零售商均表示,涨价对香烟的销售影响并不明显,涨幅相对较大的是中高档烟,但对长期抽这个价位香烟的人来说,几元钱的涨幅并不会改变他们对香烟的选择。有20余年烟龄的市民王友良认为,近年来物价普遍上涨,香烟涨价也在意料之中。
业内人士表示,这次烟草价税改革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增加烟草对国家财政的贡献度,对冲国家财政减收压力;二是响应控烟的要求,控制卷烟销量。
“卷烟税价同步上涨也凸显改革新思路。”从事烟草零售工作16年的曹晋南说,这次调整改变了过去烟草税过度集中在生产环节的做法,对于促进烟草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地方保护、促进烟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只有把卷烟消费税税费的上调最终传导到消费者身上,其控烟的目的和效果才能显现。从长期来看,卷烟税价联动上调后,势必带来卷烟需求量和消费量的下降,起到控烟的效果。
世界卫生组织(WHO)数据显示,烟价每提高10%,会使烟草消费在发达国家减少4%,在发展中国家减少8%。
巴西2006年-2013年间,卷烟消费税增长116%,单盒烟价增长74%,而同期卷烟销售量减少32%。南非1993年至2009年间,卷烟税负提高幅度达20%,同期卷烟销售量减少30%,成年人吸烟率下降了12%。
从国际经验看,越低廉的香烟,一旦提价后造成销量下滑越明显,“低收入群体对价格比较敏感,价格提升容易导致购买力不足”。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说。
不过据聊城晚报报道,5月18日,聊城晚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香烟零售店发现,聊城市香烟价格已经应声上涨,最低涨幅0.5元/包,10元至20元的主流香烟普遍每包涨价1至2元。采访中,虽然有不少市民表示会尝试少抽或者戒烟,但多数烟民对香烟涨价并不感冒,依然挡不住他们对香烟的热情。
财政或增收900亿元
此次烟草税改对财政收入以及行业有多大影响?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从价税(即计价征收)税率由5%提高至11%,意味着一包20元的烟,税负就要增加1.2元,而0.005元从量税(即计量征收)意味着,一包烟20支,每包烟仅增加0.1元税负。
根据《2014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提供的数据,2014年全年批发销售收入12480.4亿元,销售5099.04万箱,假定2015年的批发销售额与2014年持平,按6%(11%-5%)税率和每箱250元计算,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测算,此次税率调整,将净增748.8亿元的从价消费税和127.48亿元从量消费税,合计净增876.28亿元为中央收入;同时新增87.6亿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为地方收入。
据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统计,中国烟草行业拥有5000亿元资产和6000万从业人员,每年给国家贡献近1/10的财政收入。据相关媒体报道,2014年,烟草行业为国家贡献了9110.3亿元的税费收入。专家预计。今年烟草业纳税将超过1万亿元。
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约3万亿元,同比仅增长1.2%。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将此次提高烟草税放到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可以使低收入家庭减少烟草消费支出,对就业影响有限,对烟草产业的短期影响并不大,而烟草税占消费税比重较大,此次提高烟草消费税能有助于增加财政收入。
按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下的专卖制度,从烟草的种植、收购到烟草的生产、销售都实行“一条龙”管理。
据了解,中国烟草消费税1994年确定税制,1998年、2001年、2009年分别进行过调整。据媒体报道,根据现行的征税政策,征税的大头在生产的一方,而且烟草公司比烟厂毛利更丰厚。据烟草经济分析师徐云波分析,烟厂的税利中近3/4都是税金,而烟草公司则超过3/4是利润。当前卷烟生产环节主体税率从36%到56%不等,批发环节税率只有11%。
从结构上,此次调整更直接针对了烟草的销售环节。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建议,在后续消费税改革中,中国应进一步增加卷烟批发环节税负,适当降低生产环节税负。这将可以把烟草产业更多税收留在所有消费卷烟的省份,而非只是大量留在作为卷烟产地的少数省份。这对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使烟草税收能更多更好地推动各地控烟和医疗卫生发展。
有必要正视调整烟草税的程序瑕疵
此次提高卷烟消费环节税,虽然有多重考虑,但确实也有控烟价值。正是因此,和以往其他行业增税受到大量的批评不同,不少公众对此次增加卷烟消费税是支持的。
但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公布施行。该法第八条明确了税收法定原则,即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因此,我们在提高任何税收,包括卷烟消费环节税时要有理有据,程序上应经得起检验。从这个角度来说,韩甫政律师的质疑是有道理的。
通过提税控烟是个办法,也是必要的,但一码归一码,调税要经得起考验,法律程序上要兑现税收法定原则。不否认,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个过程,但既然这在法治国家是个基本常识,我们立法确定这个目标就应该尽量遵守。特别是,如果在立法法修正案未颁布之前,相关部门以通知方式宣布提税,还可以理解。如今,继续这样简单粗暴提税就显得不合时宜了。
作为行政部门,应该带头守法、执法,而不能带头违法。特别是涉及到增税这样的财政收入问题,如果继续任凭相关部门自己就可以说了算,我们离完善现代财税制度就越来越远。正如法律人士所言,即便我们要提高卷烟消费税,也应该以修订《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方式,或者由国务院直接发布消费税调整决议来调整消费税。
当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条件已经成熟。政府税收今非昔比,现行征收的赋税占GDP的比重也很大,另外法治观念等基础条件已经成熟,税收法定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税收原则,具备牢固的共识。也正是因此,才有律师对此次卷烟消费税的提高程序提出质疑,而假如在过去,这样提税或者根本不会引起质疑。现在,正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恰好时机,以此次卷烟消费税调整程序瑕疵为契机,正视这个问题,拿出决心,真正转变观念、知错就改,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新增税、调税,税收法定原则就能早日实现,现代财税制度也才能早日建成。
(责任编辑:DF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