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银行存款失踪案呈上升趋势,且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根治。对此,银监会出台《通知》,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竖立了一道存款安全栅栏。
梳理近两年存款失踪案,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取证难,受害者(存款被盗方)举证难,给案件定性带来不确定性。《通知》要求银行在办理或销售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时,应完整客观、清晰可辨地记录业务或产品介绍、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客户确认和反馈等重点环节的录音录像。这样保证了存款全程信息真实可靠,既能堵塞犯罪分子钻空子,又能确保案件发生后有案可稽,为依法处理提供准确依据。
存款失踪案最突出的另一个问题,就是责任约束机制不健全。案件发生之后,涉事银行为推卸失职失察及赔偿之责,不是主动查案挽回储户损失,而往往采取将工作人员开除了事的拙劣手段,企图撇清关系,引发社会广泛质疑和诟病。《通知》要求银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意味着银行有义务对网点进行清理,保持银行营业场所秩序,应制定完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制度,不能再简单开除涉事员工了事,表明涉事银行今后再发生类似案件,没有任何推三阻四的理由,应承担赔偿之责。
《通知》要求银行上收管理权限、实行名单制管理和代销产品信息公开,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构筑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搞好开户、资金汇划、对账、印章凭证管理及账户监控等五个柜面操作,筑牢了一道防范存款失踪的坚固防线。
监管当局今后在对银行经营活动监管政策制定上,应具超前意识,不能总落在问题后面,充当“马后炮”角色。要积极、快捷回应民众关切,对银行发生问题不回避、不护短,把储户利益放在首位,采取严厉惩罚措施,有效杜绝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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