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政策密集发布 网贷监管逐步收紧
P2P大洗牌暴风雨将至
融360CEO叶大清认为,P2P被定义为信息中介,否定了目前大多数网贷公司正在走的路,预计80%的P2P不转型的话将会倒闭
继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虽然以上三个条文内容各有不同,但却都给P2P网贷行业掀起了不小波澜。事实上,P2P网贷在我国的发展长期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的“三无”状态。而此番《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规定》的接连来袭,也就意味着P2P网贷行业或许即将脱离“蛮荒”,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
“《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在短期内会加大对P2P行业的冲击,淘汰掉一批劣势平台”,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从长久来看,P2P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分离,能使P2P对资金的操作受到限制,不能再任意而为,从而保障P2P平台风险得到很好的控制,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和长期发展。我国现P2P行业鱼龙混杂,给投资者产生一种混乱的印象,这次整顿有利于重新获得投资者的信赖,提升行业的可信度。”
加速行业洗牌
P2P转型迫在眉睫
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借贷市场的旺盛需求,造就了我国P2P市场的繁荣。但由于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缺失、无明确监管机构,繁荣的背后却是野蛮生长,平台跑路、自融等负面消息不断爆出如雾霾般始终笼罩着的P2P网贷行业。据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发布的P2P网贷行业7月份月报显示,截至7月底,累计问题平台数量已经达到895家,从2015年以来各月问题平台数量走势来看,虽然7月份问题平台数量较6月份有所下降,但仍达到109家,为今年次高。
而《规定》和《指导意见》的发布或许将改变这一现状。《规定》明确指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此外,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意见》则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在融360CEO叶大清看来,《指导意见》首先给互联网金融“画了个圈”——鼓励互联网金融朝普惠金融和小微金融方向推进,服务机构和大客户的模式如P2B、P2N将会有监管限制。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终结了之前是 ‘互联网金融’还是 ‘金融互联网’的论战——互联网金融仍然离不开金融的本质——金融就需要专业的人和机构来做。”同时,他认为最为重要的是P2P被定义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这就否定了目前大多数网贷公司正在走的路,这将加速P2P行业的洗牌,预计80%的P2P不转型将被洗掉。另一方面,平台型的创新模式将持续得到监管部门和资本市场的认可和支持。对于资本来说,不确定的风险小了很多——值得投资的对象不超过 ‘一打’,激烈竞争会让价格会越来越贵。好消息是,顶尖的平台型企业有望两年内上市。
叶大清所谈到的也正是《指导意见》所提出的,“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有业内人士指出,“有了政策的支持之后,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企业明年在新三板或创业板上市将会成为一种现象,后年可能会在主板看到相关企业。”
“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下,互联网金融需要与实体经济密切结合,并走向多元化的业务结构”,快钱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关国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不仅仅是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多方面会产生深刻的影响,这也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构建一个丰富并且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平台资金安全升级
P2P将寻求银行托管资金
《指导意见》的余波未平,《管理办法》的公布又让P2P网贷行业再起涟漪。有分析人士对记者指出,该意见稿主要有两个关键点:第一,禁止第三方支付做“资金池”;第二,让支付公司回归通道业务,禁止体系内转账。“这可以说是对于三方支付业务史上最严的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公司与银行的 ‘蛋糕’进行了切分,进一步增加了银行的话语权。”
具体到对P2P网贷行业的影响来说,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意味着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P2P平台将寻求银行托管资金。
“如果按此执行的话,第三方支付为P2P平台做资金托管等业务将被禁止”,融360分析师刘银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要求P2P资金第三方存管,而且明确是要求银行存管,当时业内对于第三方支付的托管业务未来的开展产生了疑虑,而《管理办法》则进一步打消了行业的疑虑,就是直接对第三方支付开展此类业务‘说不’。目前在P2P行业,还都把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作为平台的一种 ‘增信’,认为这是对资金的一种相对有效的隔离。而目前由于成本和用户体验的原因,大部分P2P公司还没有接入P2P的资金托管业务,据融360的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托管率还不到1%。但这1%的网贷平台在行业内还都是属于体量较大、品牌知名度较好的平台,所以一旦执行的话,对于P2P行业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而前述业内人士则认为,《管理办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如果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被禁止,那么第三方支付只能开设一个临时归集账户,在资金募集完毕后直接打给银行,银行再根据相应的监管或托管协议把资金发放到借款人账户。这样在流程上可以进一步规范P2P平台,降低平台触碰投资者资金的可能性。”但是与此同时,银行托管的成本也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霍肖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P2P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分离,能使P2P对资金的操作受到限制,不能再任意而为,从而保障P2P平台风险得到很好的控制,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和长期发展。我国P2P行业鱼龙混杂,给投资者产生一种混乱的印象,这次整顿有利于重新获得投资者的信赖,提升行业的可信度。”
不过,他坦言,P2P行业很有可能会迎来新一波大范围、大规模的“倒闭潮”。“一旦第三方支付被禁止为理财、融资、担保等机构开立账户,P2P只能跟银行合作。成本的增加将导致许多小型P2P平台难以为继,且银行不一定能消化掉市场上大量P2P平台的托管业务,并乐意为这些并不优质的客户的托管提供兜底,因此找不到银行托管的P2P平台只能‘自生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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