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east
财经 | 宏观 | 国内 | 国外  投资 | 风投 | 天使 | 私募 | 产业 | 并购 | 投行  证券 | 金融资本 |  创 业 板 
商机 | 公司 | 产品 | 供求  学院 | 创业 | 管理 | 连锁 | 投行 | 理财 | 贷款  机构 | 投资机构 |  外商投资 
服务 | 展会 | 招聘 | 名录  市场 | 项目 | 投资 | 专利 | 技术 | 产权 | 连锁  互动 | 创业社区 |  有问必答 
您当前位置:中国创业投资网 >> 新闻频道 >> 金融资本 >> 浏览文章

“股权众筹”生变一大批平台要改名

2015-8-12 6:50:24东方财富 【字体:

智金汇创始人杨溢表示,去年以来,股权众筹平台数量开始急剧增长,催生了一些行业隐患。证监会此次股权众筹项核查是去伪存真,将门槛建立起来。是否存在资金池,单个项目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人,
应该是排查的重点。

  股权众筹行业最近几日颤抖了。

  昨日,华南一家股权众筹平台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如此描述最近两日的心情。据悉,事起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启动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平台(以下简称“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通知》,“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据悉,在此之前,广东发布了《广东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有业内人士预计,广东的试点工作将因为专项检查有所调整。京东金融副总裁、股权众筹业务负责人金麟对南都记者表示,私募股权众筹平台面临集体改名的压力。

  本月将出股权众筹核查细则

  金麟对南都记者表示,私募股权众筹平台面临集体改名的压力。而这一切源于近期证监会对股权众筹进行专项调查。证监会近日发布的《通知》称,部署启动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平台(以下简称“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根据证监会通知,此次检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平台上的融资者是否进行公开宣传,是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股东人数是否累计超过200人,是否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据我们收到的消息,本月会出核查细则,核查持续一个月。”一位靠近监管的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股权众筹、众筹瞬间成为一个敏感的词汇。京东金融副总裁、股权众筹业务负责人金麟认为,此次整顿,一种意义上是新的官方术语体系的贯彻执行,过去业内已形成习惯的词汇库需要重新规范和改写。“也就是说对于什么是股权众筹,监管思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华南一位靠近金融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从文件看,证监会正在收紧股权众筹,以利于监管管控风险。

  在监管上,去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外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在很多大型的股权众筹平台是根据这一规定进行平台搭建的。”一位业内人士称,但从管理办法到此次的通知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股权众筹”范围的表态似乎从“宽泛化”走向了“特定化”。

  私募股权众筹说法将不存在

  此前,在谈及《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意见稿)时,证监会发言人曾表示,“以是否采取公开发行方式为划分标准,股权众筹分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非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和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的公募(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

  而在本次《通知》中,证监会则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具体而言,是指创新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公开募集股本的活动。”

  对此,金麟进一步解释,2014年年底,证券业协会出台《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隐含语境是将股权众筹划分为“私募”和“公募”两大模式。“私募”覆盖现有股权众筹实践,而“公募”则为非上市小微企业公开发行机制这一重大改革所预留。业内对于这一新术语体系很快接受。但证券业协会的征求意见稿始终未能正式出台,换而言之,官方尚未正式确认这一术语体系。

  而在前不久发布的十部委《指导意见》中,术语体系已经发生了重大切换。《指导意见》中,股权众筹的定义被严格限制为“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其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也就是,过去所称的“公募股权众筹”被重新定义为“股权众筹”,而过去所称的“股权众筹”,先是被拟定义为“私募股权众筹”,后最终被赋予了“私募股权融资”的专称。

  此外,更令行业颤抖的是,《通知》中,证监会指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这意味着,不论是股权众筹发起还是股权众筹平台设立,都需要获得证监会批准,简单说,不论是股权众筹发起或股权众筹平台设立,都需要获得“审批或许可”。

  一位股权众筹业内人士表示,从央行的指导意见,和证监会本次核查文件来看,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股权众筹是“公募股权众筹”,而私募股权众筹的说法未来就不再存在。

  行业面临大洗牌

  智金汇创始人杨溢表示,去年以来,股权众筹平台数量开始急剧增长,催生了一些行业隐患。证监会此次股权众筹项核查是去伪存真,将门槛建立起来。是否存在资金池,单个项目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人,应该是排查的重点。

  杨溢认为,这次核查的意义不仅仅是针对股权众筹,而是针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普惠金融需要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创新,预计近期还有其他条款将陆续出台。此次专项核查,也可能是为股权众筹监管办法出台做铺垫。

  “这对于行业而言将是一次重大的洗牌。”华南一位业内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根据当前的监管思路,当前的各类股权众筹平台如果在特定时间内无法获得“牌照”,可能将面临“关停”风险。但金麟认为,官方禁止的是无牌照的股权众筹(或过去所称的“公募股权众筹”)。过去没有众筹平台敢宣传自己做的是公募股权众筹,自然谈不到被禁止。但现在若无牌照,仍宣称自己是“股权众筹平台”也已经不合规。私募股权众筹平台面临集体改名的压力。金麟强调,这不意味着私募股权融资不合法。

  “最合适的方式是大家都进行改名。”华南一位股权众筹平台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现在股权众筹成为敏感词,预计接下来不少平台会进行改名,或改名互联网投融资平台或改名股权融资平台,“总之去掉众筹。”他说。

  广东试点工作或有调整

  受影响的不仅是行业的个体,还将包括地方此前对于股权众筹的政策。7月底,广东省对外发布了《广东省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计划2015年底广东全省组建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达50家,完成众筹融资额5亿元,并将从今年8月起正式启动股权众筹试点工作,8月底前确定首批试点并报广东省金融办备案。

  证监会方面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正在制定或已经发布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其中界定的“股权众筹”与《指导意见》定义的“股权众筹”不一致。将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称为“股权众筹”,易引起市场和社会公众对股权众筹概念的混淆。

  而南都记者从业内获悉,广东的试点工作将因为专项检查有所调整。有业内人士认为,专项检查显示出监管对于股权众筹正在收紧监管,将影响部分地区推出股权众筹扶持办法的推出。

(责任编辑:DF154)

分享到:


网友评论:

  • 阅读排行
  • 本日
  • 本周
  • 本月
关于我们 | 免责条款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会员登陆 | 友情链接 | 订阅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