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报记者从温州市农业局获悉,温州市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近日在文成县开业,这家全称为“文成县黄坦镇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的金融组织在温州农村金融改革的路上迈开了可喜的第一步。
根据温州市去年下发的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1+11”系列文件解释农村资金互助会是指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由合作社社员自愿入会组成、为会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自我服务组织。据温州农业局介绍,文成县这家资金互助会以温州市农业局为主管单位,农联合是牵头实施单位,金融办负责监管,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对社员股金积累及合法取得的资产所形成的法人财产,享有优先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并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
据记者了解,“文成县黄坦镇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发起人15人,入会资金500万元;互助会会员1668人,入会资金有40.67万元,合计540万元。入会资金为会员自有资金,会员需用资金时有资格向互助会申请贷款,无需财产抵押。该互助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员入会金额起点为100元,但会员的贷款金额并不以他的入会金额为上限。连同500万元入会资金,互助会在一年之内的筹资上限为2500万元。
互助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温州农村地区发展互助会,要在一个封闭的组织里运行,实行会员制。也就是说,互助会只对入会会员提供资金服务,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向社会公众开放。因为是在一个封闭的组织里运行,即使发生风险,也可防可控。另外,吸纳和发放资金必须限制在本互助会会员内进行,且必须用于支持会员发展生产经营项目,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项目。互助会的设立,不仅能够整合农民手中的闲散资金,使之有效利用,而且也解决了农民贷款难、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更可以使资金在“集中—借贷—回收”的循环过程中,既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又产生利息,增加资金总量,资金使用效益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