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亿的60岁以上人口正在考验着仍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会同发改委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正在提请国务院审议发布。业内对此寄予厚望,希望能进一步加快中国养老产业的发展。
制度建设有所进步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布上月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称,随着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中国迎来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上年增加891万,占总人口的14.3%。
窦玉沛表示,为了应对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民政部加快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我国家庭小型化和养老功能相对弱化的角度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等内容,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
民政部还参与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十二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规划要求,到2015年“十二五”末,养老床位要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而去年底,全国养老床位是390万张,每千名老人20.6张。同时,社区为老服务的覆盖率,城市要达到百分之百,农村要达到50%。
窦玉沛表示,社区为老服务覆盖率的任务相当艰巨。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投入,扩大社会的参与,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针对社区为老服务供给的不足,民盟中央建议,加强房地产开发中养老设施配套建设。
目前,南京市已经要求住宅小区中配建养老设施。但民革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雷爱先表示,能对养老进行如此长远规划的城市还是太少。她认为,要加快将养老建设规模和布局、养老用地规模和年度安排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中,合理确定养老设施的区位、建设比例和用地要求。
呼唤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窦玉沛表示,民政部正在加快制定和落实老年福利制度,在18个省建立了困难老人、低收入老人的高龄津贴;在22个省建立了困难老年人的养老补贴;有些省开始了关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补贴。民政部下一步要力推“一个津贴、两个补贴”的政策。
失能老人是老年人中的最弱势群体,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全国失能老年人口有3600万人。按照一个失能老人最少影响两个家庭计算,中国有近8000万家庭被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困扰。
农工党中央今年提交的一份名为《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解决失能老人养老难的建议》称,我国失能老人社会照料制度与服务空白,重度残疾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缺乏。不少养老院不愿接收“失能老人”;愿意接收的养老院价格普遍偏贵,工薪阶层往往负担不起;还有的养老院设施和服务落后。
因此,农工党中央建议构建以老年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为核心的社会政策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并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