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巡视员刘建红昨日表示,下一步将研究让资产证券化作为常规化业务发展。
她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了896亿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2011年试点重启后国开行、工行、建行等6家金融机构共发行了228亿元的产品。
刘建红昨日出席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举行的关于资产证券化的论坛时说,已经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机构和投资者日益多元化。发行人涵盖了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财务公司等,投资者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信用社、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外资银行、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等。“已经试点的产品从未出现违约和现金流中断的问题。”刘建红说。
刘建红说,央行会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协调领导小组,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在试点中加强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和配合,确保每一单产品的基础资产范围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保持一致。
据她介绍,资产证券化重启试点后,央行以及协调领导小组对资产证券化产品提出了更多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不过,目前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只是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部门规章,立法层次不高也不够完善,刘建红建议将部门规章上升为国家立法。
刘建红表示,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常规业务发展的条件基本具备,下一步央行会和各部门一起,积极研究将其作为常规性业务开展,更好发挥其推动结构调整的功能,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长期可持续发展。
2005年,央行联合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0个部门,成立信贷资产证券化协调领导小组。当年12月,国开行和建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发行。2005年到2008年期间,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了17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规模达667亿元。
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之后,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陷入停滞状态。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继续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试点之后,国开行、工行、建行等6家机构共发行了6单产品,总规模为2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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