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记者昨天从市国税部门获悉,按照初步估算,我市约有6.5万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受惠于这项暂免征税政策,每年约减税2000多万元。
张先生在莫愁路上开了一家卖五金的门市部,注册了一家小公司。由于年销售额不足80万元,所以按小规模纳税人来缴纳增值税。去年以来,生意一直不是很景气,月销售额时高时低,高的时候好几万元,低的时候也就1万元左右。“因为店里还请了个店员,生意不好的时候,刨去人员工资、房租水电,我不但不赚钱,还要倒贴。”得知此优惠政策后,张先生算了一笔账,假如店里今年8月的销售额为1.8万元,按原先3%的增值税征收率来计算的话,他要缴纳524元的税款。新政策出台后,这笔费用他就省下来了。“越是小老板,挣钱就越不容易。这项优惠政策还是能为我们减轻一些负担的。”张先生表示。
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今年6月份的申报数据来看,我市申报缴纳增值税且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达到了6.5万户。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实施后,初步测算,每年可以为他们减税2000多万元。
另外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以营业税申报纳税的这部分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具体数量还在统计,预计下周就可以出炉。
不过,因为市级国税、地税部门还没有收到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一些具体的操作细则,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确定。
专家认为,我国小微企业目前正处于困境期。当前迫切需要实施全方位的政策引导,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通过减税、减费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减负,使小微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坚持做实业,坚持在主营业务领域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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