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分支行昨日已通过常备借贷便利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了短期流动性。
央行表示,将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不断完善常备借贷便利期限、对象和操作方式,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
央行日前宣布,自2014年1月20日起,央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由当地央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此次试点接受的合格抵押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金融债、高等级公司信用债等债券资产,央行通过设置不同的抵押率来控制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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