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局4月14日发布声明称,今日,多家媒体向广东银监局求证,是否发通知要求广州地区银行暂不实施3月30日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发布的二套房新政。广东银监局特此声明,从未就该事宜发送有关通知。
今日,业内传言广东银监局发紧急通知,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暂不调整至四成。
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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