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于2013年10月公布,包括68件法律。此次调整后,房地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七大税法被列入,这也向外界释放出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其实,根据今年5月份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就被列入,作为立法预备项目。
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会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会依法提请审议。
据媒体报道,房地产税已有初步方案,房地产税有望通过划定“豁免征收面积”的方式,确定房地产税的起征点,即个人或家庭在豁免征收面积以内的住房,免予征收房地产税。而“豁免征收面积”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不会一刀切。这一消息并未得到官方证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预计,房地产税有望2017年实施。
相比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进展更快,今年6月已经公布了环保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但同时,也明确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
另外,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列入立法规划,这主要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目前这些税种以暂行条例形式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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